2015年1月4日 星期日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 - 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勞保局為何拒絕理賠?


這幾天因為信義房屋員工身故的事情,記者也開始報導相關的新聞,其中有兩則上下班通勤出意外,但勞保局拒絕理賠的新聞,一位是上班途中載老婆去上班出意外、一位是下班發生意外被發現時間晚,兩則都會牽涉到一份文件,這份文件全名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我沒有親身參與這兩件案件,所以只能就媒體的報導,來做一些說明,有申請過傷病給付的看倌們一定會知道,上述的文件其實才是能否申請過關的決定因素,今天我就這個主題與各位做個說明:




標注1:發生事故當日被保險人應工作起訖時間

基本上這是一定要填寫清楚的,不論是上班或下班或公出受傷,基本上都需要一個時段,讓勞保局承辦人知道發生意外的時間範圍,別以為很簡單,很多人在填寫這份文件時,都是不注意,通常都會出錯。


標注2:回家所需時間

一般來說是以15分鐘做一個區分的單位,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計算時間,有一個工具很好用,那就是Google Map,裡面有一個路線規劃,可以輸入公司與家裡地址,電腦會自動試算出距離與通勤所需時間。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就是員工回家突然身故,結果被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勞保局於是拒絕給付,判斷點就是在於五點下班,八點才被發現,勞保局會將八點視為意外發生的時間,目前能做的就是要去調附近的監視錄影器,找出確切出事的時間,那才是正解。

標註3:發生意外的時間

就是出意外的時間點,通常如果警察有來做筆錄,就會以上面的意外時間做一個參考值,但看倌們如果有出意外,請記得馬上拍照事故現場,因為手機會顯示時間,這也可以做為附件,讓勞保局承辦人更確切的知道意外發生的時間點。

標註4:是否日常上、下班或公出應經途中發生事故

待會在第二頁面會有路線圖的範例,勞保局承辦人會想要了解是否發生意外的地方是每日的必經路徑,這一點是判定最重要的基準點,很多人申請失敗都是因為這裡,其實途中發生事故是屬於職業傷害,是勞保局要照顧廣大勞工而擴大之給付,並非職業災害,但勞保局也會嚴防有人詐領保險金,因為只有必經路徑才會符合請領的要件。

標註5:有無處理私事而中斷或脫離應經之途徑

勞保局是根據下列兩項原則來做判斷:

例行性:


每天都會做的,比如上班途中會載小孩上學、買早餐…等,都算在理賠的範圍內。


必要性:


臨時繞路去加油、皮包空了去領錢,都可以算是必要性。

要符合這兩項基準,並附上詳細的說明原因,過關的機率才會大增。




標註6:路線簡圖

有三點地方一定要標示清楚,就是住家、公司、意外發生地點,還是一樣,請用Google Map來做線路圖,個人建議盡量精確,還有路線別畫的歪七扭八,這只會承辦人心生不爽而已,這範例是勞保局的範例,至少要像這樣才算是清楚。

結語:


我開始感覺自已有點像勞保黃牛了,呵呵呵,但部落格是公益性質,公開給大家參考使用,這是我的目標,也會一直持續的奮鬥下去,請各位給我支持、給我指教,這份文件如何填我想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當然希望各位可以永保安康不要出事,但萬一要使用的話,我相信這已經解答的非常清楚了,祝福大家囉!


3 則留言:

  1. 你好我最近也有升請一份勞保
    但是被退件了 勞工局只結付住院期的保費
    我是在上班途中發生了車禍
    但是我上班前先載了我女友去上班
    而我車禍的地點也是位在我女友公司及我公司的的路上
    時間上也是我要去上班的時間
    請問這還有辦法再去升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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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好:我是一個職業婦女,每天必須先接送孩子上課,在去上班,在今年3/26下班接孩子下課途中,出了車禍,左手第四,及第五指壓傷併撕裂傷,左手第五指末端指骨骨折,左腳膝蓋腫脹,小孩手,腳,臉部鈍挫傷併撕裂傷,我休了一個多月,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卻是核定不給付,讓我好無奈,麻煩你幫我解答,一個為了辛苦賺錢生活的媽媽,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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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下班中出車禍,因為下班回家去包便當,買晚餐給公婆,每天必須經之路,5:10下班打卡5:12,在回自己住家,路中自摔發生車禍,發生車禍時間6:45分這樣可以申請上下班職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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