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 星期二
職場大小事:我沒有做錯什麼事 = 加薪?所謂要求加薪到底包含了什麼條件?
薪情不佳這句話我常在職場上聽到,這一次到大陸出差的時候,一位員工與我的面談,讓我想到了一個我們常忽略的觀念,到底我們要怎麼樣才可以向公司要求加薪呢?七月畢業季的到來,基本工資的這個議題一定又會被提出來討論,長工時、低薪資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勞工的狀態,但所謂的觀念與能力卻都沒有拿出來討論,今天的這個主題,我拿出來與各位分享,就像我前一篇文章討論機會一樣,有時間去吵,不如靜下心來好好看看這一篇文章,我也期許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對大家有所幫助。
案件內容:
一位大陸員工與我面談,她指出公司加薪的條件並不公平,兩個小時的會議中,她一直重覆一句話:「請公司說我工作做錯了什麼,否則我不懂為什麼公司沒有幫我加薪?」如果您的下屬問你這個問題,你該怎麼回答呢?
一、在職場上做對事是最基本的標準:
對我來說,工作做對事就像上班不要遲到一樣,是一種最基本的標準,沒有犯錯跟優秀是兩碼事,也許我這麼說很殘忍,但我勸各位,如果你想加薪升官,請試試用老闆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一個工作上沒有出錯的員工…會是一位優秀的員工嗎?很抱歉,答案是否定的。
二、沒有做錯事 = 工作表現好?
我只能以「工作表現剛剛好」,看清楚喔,不是很好,而是剛剛好,在職場上千萬不要自我感覺良好,通常有這種心態的人,凡事都用預期的心態,一旦跟自已的預期不一致時,開始就會有生不逢時、大才小用的心態,而表現也就開始有落差了,你是這種人嗎?請拿拿鏡子照照自己吧!
三、加薪的標準 = 增加「被利用」的價值:
其實勞資關係,說穿了,某種程度就是數字遊戲,你的價格有多少,取決於你的價值有多少…知名設計師吳季剛曾在訪談中說過,以前在做助理的時候,領的薪資可說是「天文數字」,數字可說是出奇的低,但他自始沒有放棄,看看他現在的身價,我們可以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所謂的加薪…說穿了就是增加自身的利用價值,所以該是時間看看你「可以多做什麼」,而非「做錯了什麼」。
四、3000人民幣 = 做三件事,那5000人民幣呢?
這位同事有列出她所負責的工作,我只能說以比例來看,3000人民幣做三件事,那如果妳要求5000人民幣,妳該做幾件事情呢?如果你是想要等加薪後再提升工作表現,我只能說請妳回家吃自己會比較快。
如果我是這位同事,我會列出目前的工作與未來的工作,要舉證自己可以做多幾項工作、可以創造多少價值,這才是一個合理的標準及開始喔!
結語:
我可以確定一件事,這位同仁加薪是沒有著落的,別把公司當做雞肋,所謂「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妳沒有離開的原因也許是因為這份薪資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所以不要帶著委屈、懷才不遇的心態,因為老闆是不會理妳的,所謂的沒有做錯事不等於你可以加薪,所以還在抱怨和期待嗎?看剛這篇文章,好好的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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