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懷孕員工因工作差點小產,且拒絕公司輪調,這該怎麼處理?


各位早上好,路上應該是都有下雨,所以請各位出門的時候都要多加留意,開始之前先跟各位致歉,星期六的小7文章引起廣大的迴響,也讓我看到很多的回覆,我知道有變形工時、排班的概念,但我下筆太快,所以沒有提及這些概念,謝謝黃峻偉醫師及很多看倌的提醒,我下次一定會寫詳細點,不讓大家誤會,造成大家的困擾,我在此跟大家致歉!

但我對於這位中華xxx黨的主席,我非常的不能認同,勞資條件的不對等是因為我們的對話機制、素養都不足,這是一個必須要培養及努力的方向,你這種做法不但不負責、而且還敢上媒體大言不慚,你的道德基準在什麼地方?這根本是利用大眾、浪費社會資源的做法,非常的不可取,我希望大家不要學習這種方式,如果抗爭都有用,那我直接上街頭革命就可以了啊,寫這麼多文章要做什麼用呢?個人意見與各位分享!

今天的案件是常見的爭議,不過這也也是企業必須要學習及面對的問題,謝謝網友的提問,我們來看看今天的案例吧!

案件內容:


網友提問的問題

一、調動五原則可以用在這個案件上嗎?


勞基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
如果員工是因為工作的關係,導致差點小產的話,這就代表員工目前的體能無法負荷現在的工作,懷孕的員工是否可以久站?我想只要懷過孕的看倌們馬上就可以知道答案,因此我個人覺得企業可以基於勞動基準法第10-1條第5款,考量員工生活之利益這一點,可以強制的調動員工至行政單位工作。


二、保全員工的身體狀況是企業的責任及義務:


勞基法第8條

這一條應該是我比較少提及的一個概念,那就是企業對於勞工本來就負有「提供安全作業環境」之義務,如果不事先預防的話,那是否萬一員工小產了,才來跟雇主要求職災呢?即使有了賠償,一條生命就這麼沒了,這根本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三、員工拒絕被調動的原因是什麼,有必要理解:

但我必須提醒企業,我們還是要了解員工為什麼拒絕被調動,這也是我在調動五原則第2款劃上記號的原因,生產調動至行政單位,以小弟的實務經驗來看,有可能會少了「生產獎金」這一塊,如果少了這一塊的話,會有可能影響到產假的薪資、育嬰留停的計算標準,因此如果有對於員工薪資結構有變動的話,那當然這個調動就會被打槍,企業要對這個非常的注意,幫助員工要做全套,不要只做半套喔。

四、實務性的做法為何:

請員工提供醫生的診斷報告:

員工不能久站,這個不是員工、企業說了算,因此請醫生提供完整的診斷報告才是一個重點,如果怕有爭議,可以請員工至大型醫院做完整的檢查,當然由企業出錢,這才是一個處理的基準點。

請企業提供調動前後的工作內容報告:

前後工作的內容,生產調至行政,這工作的差異到底在哪?有必要讓性評會的委員知道,否則很容易會被冠上懷孕歧視的帽子,這一點要十分的注意。

請企業提供前後工作薪資的資料:

我個人覺得薪資是一個最終的考量基準點,我會建議企業要提供這個資料,如果未對員工的薪資做不利之變更,那麼員工是不得拒絕的,但我提企業,所謂的勞動條件,包含了工作環境、薪資待遇、出勤時間,這都要包含在內,企業要特別的注意。

結語:

我有一個習慣,沒有場親眼看到的案子,我都只信50%,因此我希望不論是勞工朋友、企業學習的是解決問題的概念,不要陷入爭論對錯,請實事求是,尋求解決問題之道才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今天的文章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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