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即時新聞分析:八仙樂園爆炸意外,員工受傷該怎麼處理?
前幾天我是先接到網友的視頻才知道有這件意外,我的天啊,現場好像是電影情節般,連續爆炸的威力,讓我害怕,超過500名的傷患,除了為他們祈福,我今天也準備去捐血,希望大家可以捲起袖子,幫助我們的同胞朋友。
這幾天其實我有接到幾位客戶的電話,很不幸的,有幾位員工目前也在醫院中接受相關的治療,有的嚴重、有的輕微,不論如何,我想各位也有相關的疑問,今天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一、放假受傷非職業傷害:
不是在工作期間、也不是從事工作行為,所以很明顯的是普通傷害,人資單位不要用錯了喔,今天還接到幾通諮詢的電話,我聽完都替這些企業捏把冷汗…連這個概念都不清楚,小心變成勞資爭議事件。
二、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記住一定要住院治療,且從第4天開始起算。
勞工保險條例第35條:
普通傷害補助費均按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以6個月為限,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
這一點請企業的人資單位主動替員工承辦相關的事務,還有如果有團保的話,也一併辦理。
三、勞工請假則規定: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依下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者:一年合計不得超過30日
住院者:兩年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普通傷病假一年未超過30日部份,工資折半發給。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 ,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特別注意假的計算方式,還有留停的相關規定,因為現在燒燙傷不是一個很容易治療及恢復的症狀,我相信後續會有很多爭議事件會從這裡出現,企業要特別的注意。
四、潛在的勞資爭議事項:
投保金額低報:
如果有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的話,就可以馬上知道有沒有低報,企業如果要避免此類爭議,麻煩將短少的部份補足,這樣就可以避開主管機關的查核。
病假、特休、事假使用:
請企業要全部遵守相關的規則,當然也有權利請員工提拱完整的診療內容,以利後續程序的進行,但我也擔心如果員工濫用的狀況發生,也是會有爭議爆發的情形。
留職停薪爭議:
我想不會有企業樂見這種狀況,但我敢斷定一定會有,因為萬一是顏面受傷的話,勢必會有延長治療的情形,企業應本於照顧員工的義務,配合處理,不可藉此行資遣、解僱之事宜,要相當的注意。
結語:
我也沒有想到一個公安的意外也會有勞動法令的適用,多麼希望這些傷者可以早日康復,如果有相關的問題、爭議,也歡迎大家前來發問,我會盡力答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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