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即時新聞分析:國道收費員的抗爭事件怎麼到現在還………持續??


昨天的新聞事件,當然也有多人來詢問我的看法,其實如果夠取的話,我可以寫寫實務案例,因為不得罪人也是一種經營的方式,但我關心的是社會如果要進步,還是要有不同的聲音出現,給大家不同的思考方向,我們都是這塊土地上的人民,都應選擇用正確的方式來回饋這個社會與國家,所以今天就用這個主題與各位分享。

一、人事行政局長官將自己反鎖在小房間內,簡直是笑話:

我看到這個片段的時候,只能說真的是丟人現眼,你可以出面接受陳情,我也知道老闆不發話(行政院院長),你無權做決定,但好歹您也是長官吧,將自己反鎖在小房間內拒絕面對,請問這是哪一國的處理方式啊?簡直是無言,也難怪抗爭議的同胞們會如此的激憤,有夠扯的做法。

二、政府須重視並要面對『約聘制度』的問題:

其實這種制度行之有年,不論是誰,都應該要將制聘制度做一個全盤的檢視,其實2007年在韓國也有類似的事件發生,結果引發大規模的抗爭(據資料說是20萬人),政府便修法,將當時8萬人次的約聘制人員轉為公職,也許現今的政府財政困難無法負擔,但…難道沒有別的方式可以處理,連對話都不做,放著讓他爛就是一個做法,我想這應該是要選總統的候選人,要出來面對的問題,難道也要像華隆案的前輩們一樣,抗爭個數十年才能有結果嗎?政府要表明態度,不宜再拖下去了。

三、廢除約聘制度與還我工作權是兩碼事:

我不清楚在那抗議的同胞們有多少是國道收費員,無意批評,但可能要清楚廢除約聘制度是一回事,與工作權是兩碼事,遠通、政府的確有相關的安置措施,如果今天是全部的人不接受,那麼還工作權是有理的,但如果是部份人員不接受的話,那這就是要討論了,因為所謂的安置措施不是無限上綱,這一點從開始的時候我就有提過,沒錯,民氣的確是可以使用,但如果時間一久的話,請問一下…慈濟的新聞大家還有在關注嗎?不利的還是各位啊!是否該想想實際一點的面向,那才是正確的做法。

四、各位有聽過法律是朔及既往的嗎?

我不是什麼法律的專家,但我知道法律如果新修定、修正,會是以頒訂公佈後開始適用,要承認所有國道收費員的年資這個要求,我比較實際的說,那是不可能的事,政府部門的心態不外乎是:此例一開,其他人來抗議怎麼辦?因此為了大家最大的利益來著想的話,是否你們該關起門來好好的考量一下什麼才是最符合各位的需求?

五、勞團在協助抗議之餘,請問實際上的問題處理了沒?

勞團的作用不應該是在抗議啊,舉慈濟解僱勞工的案件來論,勞團陪同那位勞工在地檢署按鈴申告、高喊口號、接受採訪,我想請問一下,你們有辦法為這位勞工的未來負責嗎?為什麼不是採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方式?如果媒體這一招有效的話,為什麼韓國那位勞工領袖要輕生這麼嚴重的方式來抗議?別只顧著抗爭,受傷最深的難道是企業?政府部門?

國外的勞工團體都會組成『遊說團體』,讓自身形成一股不可被輕忽的力量,迫使政客妥協,如果勞團沒有這種共識的話,那永遠都是在衝第一線,也許能有短暫的新聞效果,但長遠來看,沒有大而實質的影響力。



結語:

如果巴望著用抗爭就能得到想要的結果,我只能說你們該醒醒了,如果有人在這之中發生意外,別再哭喊政府負責,因為這個政府不會負責的,要實際一點,年輕人也許可以撐,但上了年紀的朋友們怎麼辦呢?以沉重的心情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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