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下班後用LINE交辦工作 算加班嗎?

何謂加班?依我國法令規定,那就是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由雇主要求勞工增加工作時數即算是,所以就國會議員所提出的提案我是持樂觀的態度,勞動部部長口中的先進國家到底是哪個國家?就籍這個機會來介紹一下:

2014年4月法國勞動法規規定,企業在勞工下班後,不得使用e-mail、通訊軟體去通知勞工從事工作的行為,違者就會受罰,而之後在德國也開始跟進。我想勞動部長口中的先進國家就是法國與德國。

但我們在討論這個法案的同時,不能只專注在加班費的項目上,應該就先進國家訂定法案的動機加以討論,如此才可以讓大眾了解勞工法案的重要性。

1 法國:每週工時35小時。
               每日2100~0600不得從事工作行為。

2 德國:每週工時40,5小時。
               每日1815~0700公司伺服器會將信件擋住,直到隔日上班前的半小時才會寄發。

其實這兩個國家立法目的都在降低工時,增加工作品質,由下面的一張圖就可以看出,降低工作時數,不但會增加品質,更會提升產能進而讓國家經濟變好:



各位可以清楚的看出,工作時間與經濟成率其實不是成正比例,而是成反比例的關係,至於我國目前的規範是二週84小時,一週是42小時,工作時間其實某種程度來說,並沒有超出歐洲先進國太多,但為何總工作時數會這麼長,原因就是勞動基準法84-1的責任制,政府借由拼經濟讓企業無限上綱的利用工作時數來換經濟成長的數字,但隨著產業升級、轉型,政府對於責任制也應該要加以修訂,以期能夠跟上先進國家的腳步,讓爆肝、扭曲的加班消失。




2 則留言:

  1. 我期待政府能真的做到完整配套再執行、否則永遠都是讓人垢病。應該請你去商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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