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旅行社保障薪資三個月,之後業績未達就要扣薪,這有沒有問題?


我剛在找題目的時候,看到了這一篇求助文,我沒有旅行社相關的客戶,但這也還真的是讓我大開眼界,但也同時讓我看到了一些問題,現在是求職的旺季,這幾天接到不少的詢問電話,其中關於薪資的約定也是一個必問的問題,因此小弟藉這個主題,將薪資相關的基本觀念討論一下,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

昨天很多人看我臉書的動態,都很好奇我發生了什麼事情,其實最近我身邊不少朋友關於感情都出了狀況,我不想拿道德這頂高帽子來扣著別人,只是…出了事情只有滿滿的理由與藉口,完全的沒有檢討與自省,請問這是哪門子的邏輯?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就算是如來佛下凡也無力回天不是嗎?所謂的機會不是你哭、鬧就可以要到的,話只能說到這,剩下的就是留給當事人自行決定,我不再涉入,只是我對於這種邏輯真的是沒有辦法認同,但以上言論只是個人抒發文,絕對是我個人出了什麼狀況,大家不用擔心!

案件內容:



一、保障底薪三個月…這句話有沒有問題?

我以前也從事過房仲業,那個時候也還真的不懂什麼叫保障底薪,那個時候是保障底薪五個月,過了五個月之後,一切都是回歸基本工資,但所謂的保障底薪一段時間是否有問題?我個人覺得是有討論的必要性,因為任何的薪資變動其實都是一種勞動條件的更動,如我之前所說,任何的條件變動都必須經過勞工的同意,否則這種行為是否為薪資給付的不完全,我是沒有經手過類似的案件,但我在想如果上了勞工局不知道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局面,個人覺得是有爭議性的。

二、業績如何計算在簽約前就該問清楚:

很多業務合約上面都會有業績達標的條款,但除此之外,小弟提醒各位看倌,業績的計算、獎金的計算這都是要在合約簽署之前,企業要盡說明清楚之義務,到底業績與個人薪資有什麼樣的關聯?其聯動性為何?這都是該說明清楚的,千萬不要簽了合約以後才有問題,這是一個基本功,請清楚的記下來。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三、倒扣薪資一塊錢就是違法,不用多說:

不論業績達成率為何,基本上跟薪資沒有關係,勞基法就有規範關於薪資不得預扣的規範,而且還紀以重罰,可見這一條是勞動主管機關的地雷,所以無論這間業者怎麼說,違法就是違法,沒有任何的理由。

四、對於薪資要有幾個基礎的概念:

薪資數字通常只有往上加,不會往下掉:


昨天某位企業大老說,為什麼只有加薪,而沒有減薪?我在這裡回答,因為如果加薪減薪如果都由企業來操控的話,那麼全台灣的員工將會陷入更低的狀態,所以在政府的監看之下,設立了一個基本工資的機制,因此薪資只會慢慢的往上調,而不會直直的往下掉。

保障薪資應該是跟隨著合約走,而非特定期限:


保障薪資基本上就跟議定薪資一樣,應該是跟著合約年限走,而非是只有特定的期限,這是一個待討論的觀念,但我提醒各位,如果在合約上看到有期限的保障薪資,請考慮要不要做這份工作。

業績績效通常跟本薪沒有關係:

業績通常只跟業績獎金有關,不會有本薪上的牽扯,如果你工作每一個月都要被扣錢,這就是違法,沒有什麼可討論的空間,這一個觀念還請各位要切記。

結語:

薪資一直以來都充滿了很多的爭議,但我希望各位在預判情勢上面要做足準備,不要簽了約之後才發現問題,這真的會很麻煩,今天的主題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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