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 星期三

即時新聞分析:如果颱風假可以納入勞基法,那請問一下地震要不要也放假?


大家早上好,看了前一篇文章,我想很多朋友都在等著我要寫什麼,針對洪立委所提的法案,她是民選出來的國會議員,對於她的職權我一定會給予尊重,但如果說到勞動政策的話,對於她所提的案件,或是背後的那個邏輯,我必須提出一些看法,我不是什麼高官,所以我更可以貼近民間的做法,勞基法是否真的只為勞工而設?立法委員的所有預算,有一毛錢是要自己想辦法去生嗎?我想除了競選經費之外,應該是沒有吧,新聞上的那一句話:「颱風假是什麼類型的假?」完完全全讓我兩眼發黑,就像今天的主題圖一樣,如果我們再這麼做下去,等待我們的不是颱風,而會是龍捲風破壞性的結果,因應這個邏輯,我今天分享的主題會比較沉重,還請各位包含。

一、勞動契約的基本精神是「公平」不是嗎?

颱風假當天,企業選擇放假的話,那麼所謂報酬與勞務,就是處在一個原點的狀態,員工沒有給付勞務、企業也不用給付報酬,這就是那麼的簡單,請問現在把颱風假納入勞基法,他是要放在勞工請假規則嗎?

二、因應國內多變的環境,「彈性」是必要的:

很多雇主會利用彈性來迫害勞工,那怎麼不說很多員工會利用彈性來要脅企業呢?我一年義務處理的勞資爭議不下400件,平均一天一件,我的經驗告訴我,如果凡事都要遵守勞基法,企業無法生存、員工身受其害…我們在一部不成熟的法令當中,妳不先討論如何修法,只是拿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包在一起,這真的是為勞工朋友好嗎?

三、颱風假是一種緊急應變機制,不可一概而論:

帶薪休假與緊急應變機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那麼我不禁想請問一下,如果颱風假可以納入勞基法,那下次地震?洪水?暴雨?是否也要放假呢?怎麼還是脫離不了將企業當提款機的框架,勞工的薪資是由企業來支付,妳把企業的成本往上拉,請問勞工真的會得到利益嗎?有沒有想過低薪的原因為何啊,恕我直言,就正是這種可怕的觀念所致。


四、任何的政策都有效果,而且影響是長遠的:

勞動政策長久以來被忽視己久,換了個政府、換了個政黨,不代表激烈的變動就是好的,勞動政策如果搞不好,甚至是會有國安上的問題發生,不要一昧的討好選民,妳是在拿他們的未來在開玩笑,政策是有效果而且影響是長遠的,有沒有想過10年過後,我們的勞工會是一個什麼樣的處境?錯誤的政策來自於錯誤的心態,這一點委員您真的要特別小心及注意。

結語:

我堅決反對颱風假納入勞基法,勞基法本身已是大有問題,一例一休的結果可以看出新政府已經做了選擇,這個時候如果還要無限上綱的立這種政策,受害的終究是勞工朋友,委員還請您三思及考慮!

3 則留言:

  1. 這是口頭質詢的內容,不是提出法案,委員也是藉由質詢機會探詢立法可行性,如果真的爭議很大還會開公聽會來探詢各方說法;即使提出法案,也會有委員或政院提出對案,所以一開始喊高一點本來就是正常的立法策略;我要說的是,立法沒有這位作者講得這麼簡單,真的要批的話,等草案正式進到立院再說也不遲,把口頭質詢當作提案,不但是對立法程序嚴重的誤解,也是過度跳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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