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可以看,但不一定可以問 - 詢問求職者關於其社群網站上的資訊是否會有法律上的風險?


這個題目是昨天在看一篇文章想到的,現在的雇主其實被訓練的很敏感,因為被員工告、申訴、晃點的次數太多了,於是就會想無所不用其極的來探詢員工相關的資料,最近在美國就有一股風潮,去看求職者的Facebook、Twitter,以便去了解求職者的心態、作風,因為履歷上寫的會跟私底下做的…是有差距的。

一、有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如果以Facebook來看的話,通常使用者設定會有不同,像我會設定相關資料是『只限本人』,意思是只有我可以看到相關的資料,但如果不是的話,任何一個人都可以經由網路看到社群內我所上傳的文章及照片。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3款: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蒐集及處理,除第6條第1項規定之外,應有特定之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己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也就是說,只要是可供大眾觀看、評論之文章及照片,公司也是可以參閱、並做為對求職者評斷基準。

但只限於公開分享的部份,至於使用者有設定權限的部份,在美國出現了一種荒謬的狀況,公司人力資源部會大膽的要求求職者給Password,讓人資可以登錄看其所有的內容,引起嘩然,目前從California~Delaware都已立法,禁制公司對求職者做給予Password的無理要求。

二、可以看,但不一定可以問:

接下來是一個比較嚴肅的話題,是否可以就社群網站上的訊息,來詢問求職者?我會這麼說,是因為很多面試的主管基本上搞不清楚就業歧視這個範圍有多廣,常常因為一句話就會引發軒然大波,我今天早上就接到一個電話,最近因為慈濟內湖區保留地的事件,社會上都有一種『檢討慈濟』的氛圍,一位勞工因為在社群上有照在慈濟精舍的照片,面試時竟被詢問:妳是慈濟人喔?妳們慈濟怎麼這麼差?…各位請問一下,有無就業歧視?我可以跟各位打包票,這一家公司一定會被裁罰,再加上這位求職者正巧沒有錄取,聽說案子已經在勞動主管機關的手上了,所以請各位要特別的注意,社群網站可以去看,但是否做為詢問的內容,請三思而後行。


三、特別注意事項:

注意求職者社群網站是否為公開?

如果求職者的社群網站,資訊並沒有做私人設定,基本上那就是公開的資料,公司當面可以去擷取相關的內容,但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到此為止,我有碰過一些主管,是利用加入好友的方式,使求職者不注意加入好友,因而進入其私人資訊,這就有『詐欺』的意味在,會有法律上的風險,所以在網路上請嚴守這個界線,以免引起紛爭。

如果看過覺得不行,那就不用請其來面試:

如果看過覺得求職者不在考慮的範圍,就不要再請人來公司面試,為什麼呢?面試官一次不是只有面試一個人,而是一群人,如果資料有誤,又加上表達錯誤,各位覺得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引火自焚的事情不要做。

結語:

也許有人覺得我大驚小怪,但我是希望各位可以嚴守份際,如果任意跨界的話,不但是法律上的責任而己,各位也知道網路的力量有多大,萬一傳出公司會將社群上的資料做為面試的考量時,公司還找到的人材嗎?三思而後行,不要說了、做了才在想法律後果,那都已經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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