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 星期四

即時新聞分析:單週40小時 + 一例一休 + 國定假日 = ???


大家早安啊,這幾個月來關於週休二日的爭議一直都不斷,前天甚至是引發勞團與警方的衝突,立院外面是勞團與警察、立院裡面是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等黨團在角力…我之所以選擇沒有寫相關的文章,其實就是擔心這種狀況,有些談話性的節目甚至是邀勞團與資方上節目互相的辦論與攻防,我必須說,這對國家、社會、勞工都沒有實質的助益,所以我今天用這篇主題,分析一下我的看法,這沒有誰對或誰錯,我仍然是提供我的論點出來與各位分享,期許我們可以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為什麼挑這一張復仇聯盟的照片呢?其實說穿了這部電影就是一個「打群架」的概念,現在的政府、勞團、資方都是處在這個狀態,每一個出來的代表,並沒有提出真正的解決方法,因為在各有各的考量之下,永遠都只會有抵觸,而沒有共識,其實要做的是就是了解基本概念,再就行業的特性,各自協商合理的條件,這才是一個解法,話不多說,我們來進行今天的分享!


一、單週40小時:


其實我要先說,在歐洲、美國,縮短工時其實是一個趨勢,很多資方一在反對這個政策,我必須說,台灣長工時、低所得這是一個事實,而且跟臨近韓國、日本來比較的話,我國的工作時數其實還是高的,因此我個人覺得這項政策是有推動的必要性,再加上我們因為少子化的影響,年輕的勞動人口一直往下掉,如果我們再用這種傳統的思維「操」員工,很快的,20年內我們就會面臨到無工可用的狀況,這不是玩笑話,而是一個必然會發生的狀況,其實在國內,保護勞工的這種意識一直都僅局限在勞工團體的範圍,企業主如果沒有這種思維,無人可用的狀況一定會發生。


二、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其實與週休二日根本沒有關係,什麼叫休息時間,勞基法上有明文的規範,那就是員工得自由使用、支配的時間才是休息時間,而假日也是,如果假日企業可以要求員工來上班,好一點是給加班費,惡劣的就會用以下的方式來處理,我相信很多看倌己經看到這種事情了:


星期一:7小時

星期二:7小時
星期三:7小時
星期四:7小時
星期五:7小時
星期六:5小時

很多業主利用單週40小時的框架,惡意讓勞工星期六來上班,請問一下,重點是休息日來上班,勞基法根本無法可管,更可笑的還在後想,勞工星期六來上班,是來補足欠雇主的時數,不但沒有週休二日、更無加班費可領…請問這是哪一門子的一例一休??民進黨推行的法案,根本不是週休二日,以我個人的觀察,如果要落實真正的週休二日只有做到以下的兩點:


. 兩天完整的例假日

. 廢止變形工時制度

所謂的協商,就是要勞雇雙方就產業的特性,一同協商出可行的方式,我一直強調「合理」遠比「合法」重要,各玩各的下場就是引起更多的抗爭而己。


三、國定假日:


到底那7日該不該放?其實我個人覺得這不是一個該討論的問題,為什麼呢?如果我放假、孩子要在學校唸書、我在銀行的老婆要上班…請問這個假放了要幹什麼用?說穿了,國定假日的背後還是反應了「低薪」的問題,既然不給我錢,那就給我假…在我國休假的性質,很多都是「帶薪休假」的性質,這應該也算是變相的調漲工資吧?國定假日如果是用這種思維的話,那麼我只能說,國會議員即使說可以放,但各位看倌,你們真的都有放嗎?這種看得到卻吃不到的法案,真的是會讓更多的企業、勞工身陷勞資爭議,我一直強調,法律的本質是要服務人民,為民所用,但如果是現在的這種狀況,只怕企業和勞工都成為政策下的受害者。


四、白天在學校努力讀書的女學生 vs 晚上在酒店陪酒的小姐:


談判的用意在於看見對方的需求…進而解決雙方的問題,這是我在處理所有勞資問題的準則,所以當資方用缺席、勞團用年輕學子衝撞立法院的時候,已經註定這場亂象將會無法解決,政客的提油救火…更讓整個局勢失控,這個例子是我一個客戶老闆聊天所提到的,我來說說給各位聽聽:


一位平日在學校努力向學的女學生


一位晚上在酒店努力陪酒的女學生


如果這是你家孩子的女朋友,你會中意哪一個呢?我也為人父,我想這個答案當然是很簡單可以出來的,但如果我告訴你,這兩個身份其實是同一個人呢,你會怎麼想??


這個故事就是在告訴我們,表象永遠不會是最正確的,如果我們都用我們的眼睛、標準、價值觀來處理事情,請相信我,共識永遠都只是一個天方夜潭,勞方與資方現在不就是這種邏輯嗎?說一句難聽的話,哪怕是你們占據了總統府…也是於事無補啊!


結語:


我不覺得這些年輕人有什麼錯,因為他們在成人的世界裡用自己的行動來捍衛自身的理念,這是一個值得尊敬的行為,反而我想問問檯面上的大人們,你們把自身的利益置於企業、勞工的前面,看似正義與公平,實質上是一個利己及自私的行為,這些孩子是在做你們該做的事情,雖然不成熟,但至少他們是純真的,企業主、勞團代表、國會議員…你們真的要覺得丟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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