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勞工朋友當自強,裁員風暴的逆襲,看看企業會有哪幾招?


生活中充滿了風險與變數,尤其是最近的台灣社會,裁員、減薪、無薪假的新聞一直在發生,其實說穿了,勞工的就業環境不如以往的安穩,因此風險的概念是有必要拿出來討論及學習的,今天網路上的一篇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今天第一篇文章以「裁員的逆襲」來做分享的主題。



絕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中,這是管理學中的一個常識,但很多勞工在遇到裁員、減薪、無薪假的時候,都是會以一個「期望值」來看待,文章開始之前,我堅決的告訴各位,請不要再抱任何的期望,因為到了最後,勞工都會是那破掉的雞蛋,接下來我以文章中的五招,來分享我的想法,不用擔心,我今天是教各位破解的招式,用心記下來即可喔!



一、翻舊帳找出違反契約之事由,進行懲戒式的解僱:

違反契約的條文上網就一大堆,但是否可以成立,其實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是有難度的,資方不但要負舉證的責任,更要將勞工的違約事項提出清楚的說明,因此如果遇上資方玩這一招的話,各位勞工記住以下的事項。

破解招數:

直接向資方表明由主管機關來做認定,此言一出,對方應該就會說直接去法院提告,向你求償…,但相信我不是每一間企業都吃飽閒著,別忘了,會裁員就是有資金上的壓力,怎麼會有可能去玩訴訟的程序呢?所以不用理會他們的恐嚇,直接向勞動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不但可以讓企業登記在案,而且會讓主管機關開始有了關注的眼神,通常此招一出,我看資方就不敢有所動作了。

二、調動員工職務,使其不能勝任而加以資遣:

調動其實是企業可以行使的動作,但別忘了一個天條,那就是調動五原則的適用,除非企業可以提供確切的說明,否則員工是可以拒絕被調動。

破解招數:

那這樣是否為不勝任?所以這個時候就要有職務說明書的工具出現,員工必須透過職務說明書說明為何拒絕調動,如果有清楚的說明,恢復在原有的位置工作、或調動至心中覺得可行的職位都是可以討論的,不是拒絕調動就要被資遣喔,這一點要特別的注意。

三、增加員工工作負擔,而使其主動請辭:

調動五原則中就有一條,調動的工作非其專業技術或體能所能負荷的話,調動就是違法,這個時候可以選擇上述的方式,或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主張被資遣。

破解招數:

員工不要每次都是嘴巴說,應該要勤作記錄,將中間的過程、工作的內容做詳實的記載,在主管機關來說,當然是要保護勞工,但如果資料不完整的話,那也只好找資方索取相關的資料,因此勤作記錄是一個保險且完整的做法,別只是出一張嘴巴哭天喊地,那是沒有用的。

四、要員工簽署的自請離職書:

公司有了上述的動作之後,當然有些員工會向公司要求被資遣,但在辦理程序的時候,記住不要馬上、當下簽署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要求企業將文件拷貝,並供員工帶回審閱,這也是一個測試的機制,如果企業拒絕,大多合約的內容都是有鬼的。

破解招數:

如果看到合約中有這種開頭:「本人周海威願意…」、「無條件放棄…」、「並就此事項不再有任何法律上之請求權…」,記住先都停止住不要簽名,因為很多員工都是被騙簽了自請離職證明,不論是主管機關、法院針對此,都是無力回天,不但沒了資遣費、連失業津貼都無法請領,非常惡毒的一招,要特別的小心,記住,資方要你簽名,發球權就在員工的手上,除非清楚內容,否則不要亂簽。

五、契約中擬訂終止條款,以利資方後續的處理動作:

這一招雖然是業界常用,但我與作者有不太相同的意見,因為員工如果可以證明這是主管、公司要求的話,這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因此要破解這個辦法,有兩件事可做。

破解招數:

簽署合約之前要看清楚所有的條文,一般公司的合約如果超過20條以上,就要帶回家審閱,因為魔鬼都是在合約的條款中,因此不要急著簽名。另一個就是落實我的基本動作,將公司交辦的信件、訊息、公文都要留著,另外一點如果都是主管口頭交辦,請要求公司將指令書面化,保障兩造雙方,這樣子才有辦法全身而退。

結語:

很好玩吧,現在很多企業益在玩這兩面的把戲,我可以體會勞工朋友遇上這種狀況的糾結,但請打起精神、專注在自身的權益上面,因為這才是最安全、最有保障的方式,與各位分享!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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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近主管在line 通知我變機動人員 與原機動人員對調
    是否違反5原則

    還說是懲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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