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即時新聞分析:停水也會有無薪假喔? - 是否對勞工有更好的安排?


最近全台開始限水大作戰,不可免的有些行業開始就有無水可用的狀況,那麼員工該怎麼工作呢?於是就會有『無薪休假』的狀況發生,今天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一、要先清楚『缺水』是否為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因素:

在勞委會的解釋令中,其中就有此解釋:

1、停工原因可歸責於雇主,薪資照給

2、停工原因可歸責於勞工,薪資不給

3、停工原因不可歸於雙方,薪資不給、勞務不補

4、但勞雇雙方若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所以缺水是雙方都無可預期的事情,照字面上來看就是不可歸責於雙方,所以勞工不用補服勞務,但同時公司也可以不用支付薪資。

二、但還是得看實際的狀況而定:

上述解釋令第4項常常是被忽視的一項,企業有照顧勞工之義務,所以是否真的停業,通常還是得看其營業的項目是否還有可安置勞工之可能性,游泳池與臺積電會是相同的狀況嗎?為什我會這麼說,因為游泳池主要、甚至可以說唯一的項目就是游泳池,沒有水意味著無法開業,所以無薪假是一個合理的措施。

但在臺積電的話,他還有其他的事業體,員工可否透過借調的方式,讓人力暫時移轉至其他部門工作,這才是合乎企業照顧勞工的立法精神,所以在勞動契約中,應針對類似的狀況,與勞工書面約定相關因應的措施,無薪假永遠是最後不得已的選項。

三、就算是休無薪假也是要有書面的記載及通報程序:

我們現在不會知道限水措施何時會停止,但我建議企業要與員工做書面的約定,其中一條就是『限水措施停止,會立即復工』,很多企業常會利用這個機會將部份勞工處理掉,這一點對勞工的工作權是有很大的損害,會有潛在的法律風險,所以也建議企業在做完書面約定後,主動向當地的勞動局通報,這樣子才是保護雙方的最佳方式。

結語:

很嚇人吧,不下雨跟勞動法令也會有關係,這幾天我也接到幾位洗車業老闆的電話,問我該怎麼處理,全部都是比照我的方法來做,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所謂的無薪休假是針對公司因限水無法營業的時日來計算,是不計薪,而非扣薪,這一點很重要,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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