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9日 星期一

即時新聞分析:金酒公司吃尾牙200多名員工集體食物中毒, 是否為職災?


謝謝大家對我部落格的關注,也接到了很多的詢問電話,繼昨天的復興航空之後,剛才十分鐘前有『金酒』的員工打電話來問我一些狀況,我才知道,幾天前,他們尾牙時有200多名員工集體食物中毒,這是否為職業傷害?開始之前還是老話一句,我很樂意為大家解答問題,但絕非給有心人士濫用,我會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但也請那些有心人一樣,謝謝!!

一、尾牙為公司集體之活動:

雖然我不清楚這家公司的規範,但以常理來說,尾牙還算是公司的集體活動,員工有說公司有公告,請員工參加,以我所知的內容來看的話,同仁前往尾牙活動就算是執行雇主的命令,且是參加由雇主舉辦的康樂活動或其他活動。

二、法律的依據: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5條:

被保險人參加雇主舉辦之康樂活動或其他活動,因雇主管理或提供設施之瑕疵而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只要是因此食物中毒,3日未能工作,於第4日開始,可申請勞保之傷病給付。

結語:

原來現在還會有食物中毒的情形發生,我想企業真的要特別的小心,我相信企業與業者之間也許會有法律上訴訟,因為我聽說金酒甚至停工一天喔,不但要支付員工醫療費用,還要承受停工一天的損失,可說是得不償失,所以年終春酒,衛生真的是要注意。

祝金酒公司的員工們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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