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 星期二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天災假是否可以不計薪且提前下班,這個聲明有沒有什麼問題?


各位早上好啊,這幾天暴雨連連,其實我的電話也是諮詢不斷,有勞工朋友,也有企業朋友,這對勞資雙方都會有權益上的影響,再加上前幾天網路上瘋傳的一段訊息,所以有人問我這要如何的判斷及處理,想了一想,我就把這個主題整理了一下,讓雙方對於如何處理有一個清楚的概念。



一、請參考『天然災害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在開始討論前,請上網Google【天然災害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要是跟天災事變有關的規定,在可以在裡面找到一定程度的答案,不要再跟我說…在勞工請假規則找颱風假的事情,這真的很瞎,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工請先做這一個動作。


部份的內容-1

二、天災事變的定意為何?

這個問題是企業朋友問的,看看第二點的規定,南部目前是因為西南氣流下大雨所引發的【水災】,所以在第二點裡面可以很清楚的知道。

那是否要遵照?你可以不遵守,但看看第五點的規定,當有災害且有發生危險之虞時,負責人應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這意思很明顯的告訴企業,就是要配合政府的公佈施行停班,如果出了狀況,企業要全面承擔所有的責任,所以不要再問我是否要遵照,因為你不得不遵守,且勞工也有權可以拒絕出勤喔!


部份內容-2

三、是否可以苛扣全勤?

這是勞工朋友問的問題,請看第六點的規定,其實簡單,針對勞工無法出勤的部份,企業不得強迫用特休來抵、或者是扣發全勤獎金,這一點很多企業還是沒有完整的概念,所以要記得天災一旦發生,當日不計薪,勞工也不用補服勞務,法令如此,還請記得遵守。


網路瘋傳訊息

四、這訊息有沒有什麼樣的問題?

1. 外頭正在下雨做水災,最好是願意留下來
2. 停班的時刻之後是『不計薪』,停班之前的要計薪啊
3. 不宜做意見調查,而是要全部通知回家

問題在於下大雨做水災,這是一個正在發生的事實,也就是說要考慮到員工通勤回家所會產生的風險,如果員工回家發生事故,企業是脫離不了責任的,且特別是…政府已頒定停班,結果還讓員工留下來,難怪會讓人家瘋傳罵爆,這個做法顯不恰當。

五、企業應要做的措施為何?

1. 配合政府宣導,全面停班
2. 不要有彈性空間,讓員工全部回家
3. 停班期間不計薪,不扣全勤獎金

結語:

一個水災也會有勞資爭議的存在,雖然在我的預料之中,但沒有想到關於天災的部份還是有很多企業與勞工的概念不是全然的正確,所以請多分享這篇文章,企業不要以身涉險,萬一出了人命,那才是最不值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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