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勞工造成公司的損失,三歲小孩都知道不可以扣薪,但嚴重的是公司可以求償嗎?
各位早上好啊,這一陣子接到很多中南部的朋友諮詢關於天災假的部份問題,除了請企業的老闆們要考量之外,也請各位清楚一件事,天災假的期間除了排休日、例假日、休假日之外,都是不計薪的,協商協商再協商,這才是一個解決的辦法喔!
今天的主題是一位網友的孩子發生的事情,我個人覺得有拿出來討論的必要,因為很多陷阱不是表象看的那麼的簡單,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分享!
案件內容:
孩子在飲料店打工,因為『作業疏失』導致機器受損,廠商報價大約35000元,因為是孩子的過失,所以要他『賠一半』,但體恤孩子賺錢不易,所以不苛扣孩子的原有薪資,但要求孩子每一天多做一個半小時來抵維修費用,網友想問我這是否合理呢?
一、我們都知道不可以扣薪,但店家是否可以求償?
勞基法關於不得預扣工資的規定我寫了很多遍,不過我要提醒各位看倌,企業不預扣工資,不代表企業無權求償喔!民法針對損害賠償的部份有做明文的規定,只要確認是孩子的行為導致機器損壞的話,那當然是可以求償的!
二、如果真的是孩子的過失,怎麼會有賠一半那麼好的事?
我好奇的是關於機器的損壞與孩子的作業疏失有什麼樣的關係,所以我請孩子回去問店家關於機器操作是否有列入教育訓練的項目之中,以及合約上是否有載明如果因為操作不當造成機器損壞,企業得求償等…字樣。
我這麼說不是機車,而是如果真的是孩子的過失,為什麼只賠一半?這個邏輯不很是奇怪嗎?
三、這一個半小時的約定有沒有問題呢?
再來就是一個半小時來抵維修費的問題,我對這一個半小時有一些問題:
正常工作時間?
延長工作時間?
計算薪資抵扣?
做白工來抵扣?
抵完才可離職?
各位不知道有沒有看懂我的意思,在沒有釐清肇事責任前,貿然與孩子約定賠一半、做白工這都是一個很有沒有保障的事情,就如同我所說,企業的確有權求償,但調查程序?賠償機制?這是否都有經過詳細的討論甚至是書面的記載,全部都是一個大問號。
再來孩子只是回來家裡打工,暑假結束就要回校讀書,請問一下那如果賠不完的部份要怎麼做?其實以前在處理某些個案的時候曾經遇到…小孩到最後把最後一個月的薪資『自願賠償』給店家,各位看清楚,只要員工同意,企業並沒有踩到預扣工資的規定,這一來一往的操作,其實是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
四、我個人建議的做法是什麼?
1. 請店家提供合約
2. 找出關於賠償款條款的規定
3. 請店家提供教育訓練的內容
4. 查清孩子與機器損害的關聯
5. 沒有關聯,拿回薪資,終止合約
6. 如有關聯,協議賠償金額,協議賠償方式
結語:
如何協議?簡單,那就是利用調解的機制,記得不要私下協商,因為裡面有太多的問題讓人搞不清楚,所以記得依照上述的步驟一個一個的來查明,否則這賣身契一簽下去,結果產生更多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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