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半夜用Line騷擾員工且強迫一定要回覆,會有什麼樣的法後果?
最近晚上我都有一個習慣,將手機的網路全部關掉,IPAD上的臉書、Messanger、Line等通訊軟體全部刪除,原因就是我有點受夠了過度聯絡的狀況,放心,我不是對問題不耐煩,只是每晚在睡覺的時候,那個訊號燈一直的亮,感覺睡覺品質被影響到,施了兩個星期,效果還不錯,建議大家都可試試。我可以理解有些網友晚上較晚睡覺,但如果是在群組一直聊天,受影響可是所有的成員,所以今天分享的案例也是與此有關,今天這篇文章是寫給主管、企業主看的,最好小心會有觸法的風險!
案件內容:
老闆半夜都會發Line訊息給員工,且限定要回覆,不然就恐嚇『已讀不回要罰錢、減班減到你沒班』等用語,讓員工心生壓力,報導說有向勞動局反應,但沒有辦法處理…網友問我會有什麼樣的法律效果?
一、簡訊內容如果與工作內容有關,請照時向業主申請加班費:
只要簡訊是與工作內容有關的話,就是加班行為,而且上面有時間序列,正好可以做佐證,我先跟各位建立一個概念,如果第一封訊息是晚上1100,最後一封訊息是0200,請照時數向公司申請加班費,如果公司不願意給付…這就可以搜集證據向勞動局申訴了!
二、在所簽署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是否有相關的規範?
翻一下公司的合約或相關的規範,是否有如此離譜的規定,通常業主都會犯這種錯誤,如果合約、工規中有,那麼就拍照舉證,申訴雇主規範不合理。
如果沒有的話,那更好,凡事合約上沒有記載的事項,也算是一種勞動條件,所以施行前,都要經員工的同意才得實施,因此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向勞動主管機關主張雇主違反勞動契約相關之規定。
三、員工可以怎麼處理,我教你們怎麼投訴:
將訊息全部搜集,作成證據:
各位開始之前就要有一個準備,先問自己一個問題,這間公司還要待嗎?調解是要與公司面對面,所以日後要繼續待公司的機率是非常低的,不要一直想著小確幸,有志氣點,這種公司就是要給教訓並爭取相關權利後,離職走人才是正途。
所以第一步就是先將Line所有的通訊時間全部整理出來,並計算好所有的時間,還有將雇主情緒的用語全部註記出來,以做為終止勞動契約的佐證。
發函給雇主,要求加班費,否則終止勞動契約:
接下來發函給雇主,要求加班費,且要求改善勞動條件不合理之狀況(半夜發訊息,且強迫要回覆、使用恐嚇言語),文到三日內不回覆,另尋法律途徑。
發完函後,三日內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
發完函後二日,就直接向勞動局申訴,我這裡做的叫『無縫接軌』,讓雇主沒有時間可以反應,也沒有時間做別的操作,讓他們直接去面對勞動局的調解委員。
主張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要求資遣、非自願離證明:
我剛說過,這種公司真的是不能待下去,因此可以在調解委員會上主張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致有損勞工權益之虞者,要求終止勞動契約,並要雇主支付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及先前計算之加班費。
結語:
在調解委員會中,其實扮演的就是說明的角色,不用跟對方言辭交鋒,因為那都是情緒性的發言,只要站住腳步,慢條斯理的主張,委員問什麼就回答什麼,勝的機率就會大增,之前有幾位網友有來信問我如何準備及說明,我都有教,至少10件都是以勝訴收場…如果有看美國法律電視劇的看倌們,請學學美國律師打官司的方式,盡量的舉證、盡量的陳述,但不用攻擊對方,這應該就可以為大家討回應有的權益…但我再強調一次,不要魚與熊掌都想兼得,權利與工作機會往往只二擇一,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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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文章實在讓人想嘆氣...
回覆刪除求職者真有心想避免主管加Line
照理說應在面試時問清楚
但問了可能會喪失錄取機會...
不問的話,若錄取成為員工
變成要向勞保局、勞工處舉證
這時間心力都浪費在爭取自己權益上....
舉證了勞資商方相看兩厭...
雖有爭取到資遣費、失業補助權益
但勞工真正喪失了這期間的工作年資
履歷表的工作經歷因而不理想
最後我認為是這二點的問題
1.發明LINE通訊軟體的公司
2.被有心人拿來利用通知工作的工具
您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