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寫這部落格最大的益處在哪?我想了很久,答案應該是:我所學還要加強,勞動法令真的讓人著迷,每天都會有人來問我問題,我都會嗎?未必喔,但很感謝大家給我機會讓我去找出簽案,這個主題也是回應網友Papanova Lee的一個問題,因為還真的不簡單呢!
要計算加班費,首先要先知道這三種休假日期的特性:
一、什麼是休息日?
從民國9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工時制度,從以前的兩週96小時到兩週84小時,中間所短少的12小時即為休息日。
一年總週數 = 365/7= 52週
一年增加的休息時數= 6(一週減少工作時數) x 52(一年總數)=312小時
一年增加的休息日數 = 312/8(一日工作時數)=39天
二、什麼是例假日?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意思是只要勞動契約的關係存續七天,就必需要有一日之休息,如果以週休二日來看的言,通常大家都會覺得是星期日,但實務上並不是都把星期日做為例假日,而是可約定,從下列的解釋令可以看出。
勞委會82年7月24日台勞動二字第39805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並未限定工作場所全體勞工皆應於同一日休息,故雇主可採輪流安排勞工例假之方式以維持業務之正常運作。』
所以只要勞雇雙方事先約定,其實例假日並不止於是星期日而已,這是很多人資常常會忽略的一點,要特別的注意才行。
三、什麼是休假日?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農曆除夕
農曆春節(正月初一 ~ 初三)
民族掃墓節
端午節
中秋節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號)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翌日(1月2號)
和平紀念日(2月28號)
青年節(3月29號)
婦女、兒童合倂假日(4月4號)
勞動節(5月1號)
教師節(9月28號)
國慶日(10月10號)
光復節(10月25號)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號)
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號)
行憲紀念日(12月25號)
其它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如選舉假
所以各位先把這三種日子搞清楚,我們才能走下一個主題,如何計算加班費。
四、休息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行政院勞委會86年4月17日(86)台勞動二字第014175號函釋:
『查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勞雇雙方協定之休息日工作,該日工作以延時工作計算,其工資之發給應以勞動基準法第24條計算。』
但如果後面四個小時持續加班,該如何計算?目前的法令並無規範,只得由勞雇雙方協議之,但不得低於前述的計算方式。
此休息日是為單純的加班,所以加班時數是必需列入一個月46小時計算的範圍之中。
五、例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36條所定之例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此為例假的加班時數,是否該算計入一個月46小時的加班時數範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動二字第0055954號函釋:
『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另該日工作之時間屬該法第30條所屬正常工作時數延長者,應計入每月延長工時時數內,該日工作時間未超過同法第30條法定工作時間,其工作時數不包括在每月延長工時總數之內。』
有點看不懂喔??簡單的判別依據,以整月168小時做依據,如果例假日工作時數是在168小時之內的話,那就不用算至一個月加班46小時的範圍內,如果有超過,就要計算在其範圍內。
六、休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36條所定之例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9月14日台(87)勞動二字第39675號函:
『所謂的工資加倍發給,是指假日工資照給之外,再給一日工資,此因勞工假日工作即使未滿8小時,亦無法充份運用假日之故,此與每日延長工時加發工資的概念有所不同,至於勞工於休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由事業單位內部決定,故勞工出勤工作於八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八小時部份,應依勞動基準法24條辦理。』
針對網友Papanova的問題,貴公司如果是週休二日的話,請先參考我之前的文章,我個人判斷貴公司是調移式週休二日,那麼週六應屬休息日之加班,而休息日之加班,如前文所述,是必須納入一個月46小時加班的範圍內。
結語:
首先跟各位抱歉,最近身體有點狀況,腦不清楚,無法寫出用心的文章,讓大家久等了,今天是星期五,天氣真的很冷,請大家保重身體、休假愉快,謝謝大家!
獲益良多 !!!! 清楚明瞭
回覆刪除感謝您提供的問題,謝謝!
刪除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105年的5/1勞動節為例假日,5/2 應否補假?
回覆刪除看了您的文章, 想請問:
回覆刪除週休二日, 星期六是休息日, 所以加班算在46小時之內, 且為1.33, 1.66倍之加班費, 但這1.33與1.66是另外再給?還是必須扣掉原領的一日工資?
以月薪30000元的工人來說,
星期六來加班, 是除了薪資30000元外, 另外再多領前二小時1.33, 後二小時1.66,
這樣星期六加班, 領的比星期日和國定休假日還多嗎?
看了您的文章, 想請問:
回覆刪除週休二日, 星期六是休息日, 所以加班算在46小時之內, 且為1.33, 1.66倍之加班費, 但這1.33與1.66是另外再給?還是必須扣掉原領的一日工資?
以月薪30000元的工人來說,
星期六來加班, 是除了薪資30000元外, 另外再多領前二小時1.33, 後二小時1.66,
這樣星期六加班, 領的比星期日和國定休假日還多嗎?
周老師你好,延長工時部分是否用1又1/3及1又2/3較適當
回覆刪除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周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是餐飲業的
回覆刪除月薪3萬(含全勤)月休8天(排休)
每天上班時間8.5個小時(含休息吃飯半小時)
關於
農曆除夕
農曆春節(正月初一 ~ 初三)
民族掃墓節
端午節
中秋節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號)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翌日(1月2號)
和平紀念日(2月28號)
青年節(3月29號)
婦女、兒童合倂假日(4月4號)
勞動節(5月1號)
教師節(9月28號)
國慶日(10月10號)
光復節(10月25號)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號)
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號)
行憲紀念日(12月25號)
這些日子如果要上班(在月休八天以外)
是否算休假日加班?
另外在請問一下
因為上班時間為8.5的小時
但常常都多上15分鐘
這樣這15分鐘是算加班還是不算?
加班的是如何算的 每分鐘都要算?
還是有一個基準點?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如果星期六加班 二個小時
回覆刪除時薪*2*1.33
那如果星期日加班二個小時
因不滿8小時要以一天計算
有雙倍薪水
所以是日薪*2
另外記得例假日加班要加一天補休?
所以是雙倍薪水外加一天補休嗎?
謝謝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一週上班35h那還要給休息日和例假日嗎?那5小時可以用時薪扣嗎?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