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這種事情發生在台灣會有什麼樣的法律效果,好笑又好氣的Line使用爭議!
今天早上看到這則新聞,笑了大約3分鐘,全程真的是很瞎很瞎,不過也提醒了我,關於Line使用的爭議,在暑假部份工時人員的身上其實是很常見的,因此我把這個議題做一個假設,我們把這個案例拉到臺灣的話,是否會有類似的效果,真的會如這新聞所說…你明天就不用來了嗎?與各位分享今天的議題。
開始之前,很感謝遠見雜誌給我機會,上個月進行了兩次採訪,雖然沒有很大的篇幅,但可以跟呂秋遠律師、孫友聯大哥們放在同個採訪內容中,已經很榮幸了,謝謝他們,也請大家可以去買這一期的遠見,內容豐富,請大家支持一下喔,第一次看到我的名字在雜誌中…很有意思,對了,請大家記得我的名字,別一打電話來就說:你是冰與火嗎?我有名字的,謝謝各位!
案件內容:
日本有間公司,主管用Line詢問員工是否可以明天早一點到公司,結果這位員工把與朋友談話的內容誤發給了主管,因而引發了這個事件,以下我將對話放上來,供各位參考。
主管:明天有沒有辦法早上六點來公司上班?
員工:上司要我早點上班,但我準備無視他,假裝明天睡過頭再跟他道歉好了。
(這時驚覺訊息發錯了,馬上做更正)
員工:真的抱歉我搞錯了,明天早上六點我知道了。
主管:你這傢伙明天不用來了。
一、員工偷懶的言行是否可構成解僱之事實?
我們可以翻翻勞基法第12條的各款規定,除了第6款曠工之外,其他的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要有『產生立即實質損害』為前提,所以除非公司可以證明員工的怠工、白爛行為有對企業產生上述的損害,否則…個人推斷解僱無法成立。
二、主管的反應是否會有法律上的風險?
Line的使用爭議有越來越多的趨勢,但我想每一個人都會有情緒反應,員工如果只是單純抱怨,不帶人身攻擊的言語不應該被過度解讀為其他的行為,因此不當解僱這碼事…有可能在法院上,企業會被判敗訴,除非企業有別的佐證,但說真的,國內企業搜證、記錄員工的表現,一向都是一個大黑洞,且主管機關也沒有一個特定的標準,因此這個個案如果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訴的話,對企業會是相當的不利。
三、實質上的做法要怎麼做才是正確的?
管理重在人性,而不在於法令規章,我們都應試問一下,在職場上我們不曾抱怨?不曾怠工?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果我們仍死守著規範來做為『清算、對付』員工的工具,再多的薪資也留不住員工…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在下面加一句:『謝謝您的幫忙,但發訊息記得看一下,別發錯了,明天早上見!』即達到員工提早到班的目的 ,也達到略施薄懲的效果…這才是真的管理啊!
結語:
這一期的遠見雜誌,對於目前的勞動法規、政策、勞檢都有諸多的檢討與醒思,就我個人來看,少了最重要的一環,那就是『彈性』…我們該從這個個案中學習到什麼呢?大家給我一些回饋與意見吧,一起努力將這個環境變的更好才是我們樂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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