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 星期五

如果在人力銀行公佈違法事業單位是保障勞工,請問是否可以公佈惡質勞工以保護企業呢?


部落格經營了半年多,一直將勞動管理的概念放在文章中給大家吸收,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將案例內化,在遇到任何的狀況時,都有處理事情的彈性,合不合法其實不會是重點,只要勞資雙方可以達成一致的共識,再佐以明確的書面法律文件,主管機關根本沒有干預的可能。

我之前說過,我們的法令現在是一面倒,檯面上的立委、政黨,為了選舉而操作出來的勞動政策,看似有利於勞工,但一次又一次的重傷了勞工與雇主之間的信任感,這是讓我憂心的地方,照道理來說,勞資關係越緊張,其實我要很高興,因為邀約會不斷,錢也會賺不完,但這不是我要的,而是希望用一篇篇的文章,來喚起大家的危機意識,勞動法令只是工具,重點還是在於人性上的管理,我相信今天這個作法是立意良善,但我心中有一些想法,今天與各位分享:

一、發生違規之企業不等於黑心企業:

發生勞資爭議的企業未必就是黑心企業,現在的氛圍已是將企業『定型』,一間完全符合勞動法令的企業,往往是成本高到一個程度,企業為生存而做的舉動,與有錢不付是兩碼事,勞動局球員兼裁判的做法,實在是讓人難以信服。

二、間接將企業貼上標籤,不就是一種霸凌?

勞動局是為勞工而開的?企業難道不是受保障的對象嗎?把企業當做過街老鼠來處理,真的有利於勞工就業?這種貼標籤的做法根本就是一種歧視及霸凌,我不懂這叫什麼德政,有什麼好得意的?

三、發生勞資爭議之員工難道都很清白?

我處理很多場勞資爭議,還是那一句話,沒有完全清白的企業,也沒有完全無辜的勞工,為什麼錯都在企業?勞動法令一面倒的規範對於勞工根本是沒有要求及限制,大開方便之門的結果就是太多的勞工以法令為理由,惡行惡狀,請問為什麼不能登記及公佈這些人的姓名???對付勞工就是歧視、對付企業就是正義,這種荒唐的邏輯讓人難以接受。

四、如企業限期內改善是否有公告?



這是主題圖例點選進去後就有的頁面,羅列所有違規的行業,但我並沒有看到改善企業的頁面,諷剌啊,只會開罰但從不主動輔導企業如何合法化,只會拿法令要求…明知勞基法無法含蓋所有的行業別,仍大玩齊頭式的平等,勞動局的能是否太簡單了?

最近我接了一個新的工作,目的在於輔導中小企業如何面對現在的經營環境,業主的無奈、恐懼…是我都會看到的,如果還是用這種方法對待所有的企業,受害最深的仍是勞工。

結語:

要保護勞工,政府別只是當打手去打壓企業,過度放縱勞工,只會讓競爭力更加的下降,我不支持任何一方,惡質的就要嚴懲,不論是企業還是勞工,標準都是只有一個。

別把中小企業、大企業、富人混為一談,這種仇富的心態是一種很危險的思維,打壓企業的結果…是造福勞工?別那麼的天真,醒醒吧!

我會寫文章是因為想要提供多一點的看法,希望可以給大家一個選擇的方式,不論是雇主或勞工,都對這塊土地、產業有份責任,別因為自身的利益,而賠上了過多的社會成本,自己不努力,再好的政策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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