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位國中同學打電話給我,我們己經20年沒有見了,她問了我一個問題,她任職的公司換了一個主管之後,一開始先降薪,然再慢慢的調整勞動條件,把福利一項一項的撤掉,我回答完了她的問題之後,想了想,決定以此為主題做一個分享:
一、勞動條件如何議定?
所謂的勞動條件,一定是要勞雇雙方同意才可以施行,所以如果要做任何的變動,也都是要經過雙方的同意才算,就主管機關的標準而言,如果有勞動契約,希望可以將更改的勞動條件做附件,但這實務上很多公司都是因此受罰,只用口頭說是沒有用的,這一點要請大家記住。
二、福利也是必須經過員工同意:
很多公司福利列為可調整的項目,但其實這在勞動主管機關的眼中,嚴重程度與調薪是一樣的,雖然目前法令沒有規範調整福利事項違法,但某些較為銳利的承辦人,仍會視為片面調整勞動條件的一種,有可能會開罰。
三、勞工朋友須注意的警訊:
如果公司開始砍福利事項的話,如我同學公司砍員工旅旅項目的時候,那就開始是一個警訊了,因為接下來就是以公司營業不如預期、虧損等理由…開始降薪,這個時候如果員工再沒有反應的話,那就會有進一步的動作,比如裁員了,這是三部曲,所以我建議同學馬上去勞檢局檢舉,新通過的勞基法法條,針對企業限期改善部份,如果屆期仍未改善,那就是加重連續性的處罰,罰到好為止(這真的讓我大聲叫好啊),用公權力的方式讓這種無良企業受到嚴重的警告。
但各位勞工朋友們,當然如果公司內部有工會的話,先要向工會求助,但如果沒有的話,我的建議,不用在公司大呼小叫,請馬上去搜集相關的證據,默默的去申訴,請別在職場上呼朋引伴的說要去投訴,因為那只會增加你掛掉的速度而己,因為人性是禁不起考驗的,我看過很多出頭的人後來被自己的同事出賣,這案例履見不鮮,請各位記得喔!
結語:
每年要過年前,這種案子就會特別的多,我對於這種無理由的減少勞工薪資、福利的事情,是非常的深惡痛絕,所以如果有類似的案子,如果大家不知道該怎辦的話,公家機關是最有力的靠山,如果在執行細節有問題的話,聯絡我,我非樂意的協助各位討回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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