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

職場大小事:我的工作竟然多了一項,那就是要照顧老闆的狗…我該怎麼辦?


很多人看了標題就會覺得…勞基法上的有違法的事項,但我卻有不同的想法,因為這讓我想起了以前客戶的故事,最近勞動法令的爭議事項不斷,很多人群起去抗議,我尊重他們的訴求,但實話來講,我每天仍會接到不少的詢問,因為勞動條件其實並沒有真正的實質改善,我常說搞定資方才有辦法照顧勞方,如果我們被勞基法框架住,說真的,真正受害的將會是我們自己,今天的這篇文章就是以我客戶初入職場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客戶初入社會的時候是擔任行政助理的角色,行政助理…其實說穿了就是要彈性的處理各種交辦的事項,很多人認為這只是打雜的角色罷了,但她並沒有這麼想,反而她會使用她的所學以及公司合理的資源來處理眼前的工作狀況,有一天她接到了一個新的任務,那就是要幫社長洗車,她想也沒想,但到了停車場,她…被嚇到了,因為眼前有10台車等著她來洗,她當下其實是一種被濫用且不受尊重的感覺,她跟我說那個時候她真的很想一走了之,但她後來想了一下,要走也要把事情做完再走,於是她二話不說,脫了套裝及高根鞋,就開始洗了起來,她花了將近5個小時把車洗完了,正在她休息的時候,公司的特助走了過來要牽車,看著她氣喘吁吁的坐在旁邊,一問才發現是公司的傳達出了狀況,社長的意思是…請洗車的公司來公司牽車,並請她代為聯絡…故事到這裡,大家覺得她會有什麼結果呢?社長看到也覺得很有意思,於是請她吃飯,並問她為什麼不即時反應?為什麼要自己一個人洗,她的理由如下:

一、與其質疑,不如做了以後再回饋意見:

的確一開始她很驚訝,但她的哲學就是『做了再說』,因為這只是洗車,又不是殺人放火,所以她想著公司要她這麼做一定有公司的考量,與其事前質疑及抱怨,不如全力執行後,帶著工作成果再跟上面建議及討論,做了再說的態度,讓我在往後執行案件的時候,都可以取得客戶的信任,因為我都是做了給建議,然後才討論收費的問題。

二、反正也沒有一次洗過那麼多車,也是種學習:

我們常會卡在身份認知的問題上,總覺得這不是我應該做的,我比較傳統,所以我的認知就是客戶付錢給我們,要的就是我們能解決他們的問題,工作上也是,每一次的任務都是一個挑戰及機會,做了不成功,至少也可以學到經驗,另一個重點就是『不挑工作』,你每完成一項工作你的經驗值就會增加,這種無形的累積下來,總有一天…你想不被看見都很難,可以賺錢又可以學習,這何樂而不為呢?

三、一走了之是一種不負責的行為,要也要做完再離開:

她的確想走,但重點是…要走也要把工作做好做完才離開,就像我之前說的,你的能力愈好,你就是『有選擇』,而老闆就會『沒選擇』,因此負氣離去其實只是把自身的機會給斷了而已,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而且是你心生怨念的離去,這不但會影響往後的職涯,更會讓你的發展受限,因為你總是覺得別人要占你的便宜,所以要走可以,但一定要把事情做一個完美的結束,這種離開才是一種成熟且負責的行為。

四、我可以一次洗10台車,別的助理可以嗎?

最後就是客戶告訴社長的,我可以一次洗10台車,別的助理可以嗎?社長最後是哈哈大笑,客戶後來在原公司做到社長的秘書,然後自行出來創業,社長也給了她很大的資源及支援,社長今年已經82歲了,客戶仍然每個月會去探望社長,並幫社長洗車…我想這份情誼一定會繼續的下去吧。

結語:

每一個人的職涯都是自己要負責,切莫把自身的不順利怪罪在環境、政府的身上,不論你做什麼樣的工作,你都可以把工作發展到一個極致,而在這個過程中,你無形的成長將會是你最大的優勢…寫到這,我想網友應該可以思考一下,這是一個機會?還是一個屎缺?與各位分享!

4 則留言:

  1. 這個故事真令人想吐嘈一下...一般都會覺得是找別人來洗車而不是自己洗吧;就算不是,把每台車開出去洗也比自己花了五個小時來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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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哈~要是台灣人老闆心裡想的是,原來妳那麼會洗,公司開個洗車部門讓你洗個夠,原來的事要做另兼洗車,還不加薪,吃乾抹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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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社長的習慣是請洗車場來牽車,助理怎麼可能在停車場找的到洗車工具可以洗10台車,幻想作文無誤

    5個小時10台車,1台車洗半小時,去自助洗車場洗過的人都知道半小時洗一台車是甚麼洗法,車根本都沒乾,滿滿水痕
    就算是一般的洗車店家用專業工具洗車打蠟也要一個多小時

    如此敷衍的做法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被社長賞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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