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星期二
即時新聞分析:這不是勞基法的問題,而是一個「常識」的問題,台鐵大亂鬥的解法何在?
大家早啊,今天才是小弟的「開工日」,其實在過年的期間,我雖然沒有寫文章,但手機從沒有停過,上述的新聞也有不少朋友來詢問我的意見,今天的開工文…就以此為主題來與各位分享,不知曾幾何時,勞基法竟然是「淪落」成勞資雙方惡鬥的工具,我為什麼要用這一張主題圖,那是因為台鐵請假事件根本就不是勞基法的問題,重點在是在別的地方,我會以個人的角度來說明,話不多說,開始今天的主題分享!
一、「依法請假」與「曠職」只是解讀上的不同:
先不論1989年勞資約定、或是台鐵內部的請假規則…說一句實在話,任何的規則都會有法律上不同的解讀,只是現在勞工與台鐵是處在「各說各話」的狀態上,更妙的是交通部與勞動部長年下來的不同調,更讓社會大眾霧裡看花,因此我建議大家先不要著眼在依法請假或曠職這些字眼上,因為說實在話我不根本不相信台鐵敢一次把這請假的勞工全部解僱,即使是在法院上主張民法第148條:「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之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之方法。」那也還要看法院的認定…但正所謂遠水救不了近火,因為政府自始自終都犯了邏輯上的謬錯,那就是認為一例一休是「看的到也吃的到」的政策!
二、根本上是人力上的問題,與法無關:
一例一休說穿了就是要減少勞工工作的時間,並有機會拿到更多的加班費(這是簡單的說法^^),但對於服務業來說,也就是非固定週休二日的行業,如果沒有充足的人力,這只會讓原本的人力去負擔更多的工時…這個時候我就想問了,政府只會在查核上加大力道,那請問台鐵的人力問題不解決,你就算每個月罰150萬…這有幫到現在過勞的勞工嗎?所以就小弟的認知,這根本跟法令沒有關係,而是人力嚴重的吃緊,再加上法律沒有彈性的配套,於是就衍生出這種鬼打牆的戲碼。
三、在國定假日請特休請問台鐵是准還是不准?
我丟出這個問題其實是很機車的,既然現在針對過年期間到底是「工作日」還是「休假日」爭論不休的話,那依現行的勞基法第38條特別休假的新規定,申請特別休假是員工的權利,而且是在事前就請的話,台鐵是准還是不准呢?勞動部只會出公文說明,但結果這個戰火仍在台鐵內部延燒,而勞動部與交通部只是用「口水」在做事,仍然無助於解決這個問題。
四、建議讓賀陳旦部長接任勞動部,他就會知道了:
與其各說各話,不如讓賀部長來接任勞動部部長的位置,所謂的大眾利益、相忍為國這些理論對我來說只是個屁,難道台鐵這些過勞的勞工不是我們的同胞?我無意挑起對立與爭論,只是為什麼不先想辦法去幫台鐵搞定人力不足的問題呢?再者台鐵的連年虧損跟其退休制度也是有很大的關聯,不從這些地方下手改善,只是打高射炮…根本只會增加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
結語:
台鐵唯有與工會一起進行人力盤點、營運虧損盤點才是解決現在問題的方法,不要再勞基法上鬼打牆了啦,誰不知道法條怎麼寫,但如果持續的內鬥下去,這會是勞動法令可以解決的了的嗎?與各位分享今天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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