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是第四篇了,時間其實好快喔,今天的這個題目其實我曾經歷過,不過我總共花了12年才找到自己擅長、喜歡的事情,這我每次在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的演講都會提到這件事情,今天正好呼應這個主題,與各位分享我的心得!!
一、學以致用這個概念要重新的認定:
我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在我那個年代,每一個人都成為律師,再加上我們的系所是第一屆,因此每一個人在畢業後都想要朝國考邁進,但…現實上的差距其實打垮了不少人,我到畢業後的五年才想通了這個道理。
所謂的學以致用,不一定要用在跟專業相關的領域,只要我們可以善用所學的知識,活用在任何一個領域、工作,這才是真正的學以致用,因此你還在被所學給制約嗎?請不要再鬼打牆了,該換個新的思考模式了。
二、學歷的背後往往都是別人的期望值:
我們東方人其實很可憐,民族性的關係,我們通常都不太敢表達自己的意見,有人從一開始的人生,都是被接受安排、規劃的,我有一位醫師朋友,當初想棄醫做講師,回家跟父母談,得到的答案竟然是「你敢去,我死給你看!」我只能說人生是自己的,只有你要為自己的人生負全部的責任,因此請把那些無謂的期望給扔掉,想想自己要的是什麼吧!!
三、擅長+喜歡=天賦:
社長的文章其實說的很清楚,大多數人都不會知道一開始自己要的是什麼,因此請先挑定一個工作,然後一無反顧的做到最好,在專注工作的過程中,你自然會發現你擅長的是什麼,這就像是堆積木一樣,堆砌的過程中會一直出現驚喜,當你在做擅長又喜歡的事情時,所謂的天賦就會自然而然的出現,那個驚喜感就像上面的那隻貓一樣,笑開懷囉!
四、人只有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才會發光發熱:
這是我心靈教練教會我的一件事情,人只有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才會發光發熱,我只能跟各位說,那種感覺是你不會想要停下來,腦子一直在轉、在思考如何可以做到更好,以我寫部落格來說,也是從一開始的第一篇開始,我記得大約是寫到第300篇的時候,才真正發現這是我擅長且喜歡的事情,我從頭到尾寫文花只花了時間與電費,這一年半來反道成為一趟驚喜不斷的旅程,我只能說爽度破表,趕快來試試看吧!
結語:
不知道那就要去試,從錯誤中學習,這是一個老生常談,但有多少人會花這個時間去做呢?到了38歲,發現老祖宗說的話真的都有道理,我花了12年才找到,所以在找尋的過程中不能說不辛苦,但如果你找到了屬於你的天賦,你終將會發現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此不要抱怨,開始從一件事情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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