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 星期二

即時新聞分析:昨天接到的詢問電話,選完即失業,可憐的國會助理!!



非常的想念大家,我回來了,放心我不是去選舉,而是有太多的工作等著我去處理,我的時間分配上有一些些的問題,但我不曾忘了這個地方,的確時間上的問題,讓我在回覆很多詢問的時候開始有一種力不從心的感覺,但想了一想,這應該是一個正常的現象,所以我從新的將時間調整了一下,再重新的出發寫文章,希望大家給我支持及指教,前天選舉結束了,但奇怪的是昨天接到了幾通電話,是我在做國會助理的朋友們,聽了以後才發現對喔…很多立委都沒有選上,因此國會助理都要打包走人了,今天的文章寫給這些朋友們,也與各位分享這即時的新聞事件。

一、國會助理是否適用勞基法?

這就要回歸行業別的基本認定,因為我有聽到某立委還大言不慚的說叫大家收收就可以走了,一毛錢都可以不用支付,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來看看!!


各位可以看看反紅的部份,裡面清楚的寫著「地方民意代表僱用之助理人員」,這不但包括國會,也包括國會助理在地方上的相關人員,這可以是明文規定的,因此不要笨笨的就打包走人喔!

二、該注意的離職事項有哪些?

是否有轉職的安排,如果有年資要注意併計:

很多助理都會繼續跟著落選委員繼續深耕地方,勤走基層,以徒四年後再來一次,但我必須提醒各位,如果是要繼續走下去的話,那麼轉去哪裡?由誰投保?年資怎麼計算?這些問題都要注意,不要被吃掉年資還不知道喔!

如果要轉換跑道,資遣費記得要拿:

如果想要轉職的話,那麼該拿的錢還是要拿,做了四年的國會助理,好歹也有2個月的月薪,不拿白不拿,我真的不知道這位立委落選人怎麼有臉說國會助理打包就可以走人,一毛錢都不用付?

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是要申請:

非自願離職證明也請記得要拿,利用六個月的時間好好整理思緒,想想下一步該怎麼走,這個時候,所謂的情義相挺還是建議實際一些比較好。

結語:

還要說勞動法令跟你無關嗎?一個大選結束,就有將近150名的員工沒有了工作,選舉選完了,但取而代之的是要看看這個新政府如何的落實勞工政策,景氣不佳的2016,我們大家一起努力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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