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
即時新聞分析:不懂合約就別亂改,論件計酬真的會比較好賺?
這兩天又接到幾間公司資遣裁員的問題,經濟景氣如此這是無可避免的狀況,但勞工朋友們真的要特別的注意,我們的勞動法令雖然是漏洞百出,但對於基本的保障還是有的,我都會特別提醒大家,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任何勞動條件的更動都必須再三的確認,否則就會像此案的主角一樣,遭受損失,今天以此為案例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一位男性員工3年前到一間科技公司,擔任技術員兼駕駛,月薪36000元,因為覺得論件計酬比較好賺,因而主動向公司提議修改勞動契約,將月薪制改成論件計酬,結果結算薪資的時候只領到16063元,覺得受騙,向公司提起訴訟求償,結果被法院判敗訴。
一、論件計酬如果沒有「保證件數」,那就不要簽:
論件計酬的爭議其實不少件,但很多勞工都是犯了「貪念」這個問題,每一個都會看一件有多少錢,但重點在於如果一個月只有一件,哪怕單件是10000元,也是入不敷出啊,所以如果沒有「保證件數」的議定,那就是連想都不要去想。
二、員工片面更動勞動條件,也是會受法律的限制:
此案的員工非常的可愛,別以為只要抗爭企業就要買單,以此案來說,有合約載明、也有當事人簽名、更重要的是這個更動要求是由員工提出,因此就契約自由原則來說,法院當然會認定當事人是處於清楚明確的狀況,因此員工主張公司詐欺的訴求,也當然不會被接收,因此要特別的注意,如果是由員工單方所發動的話,那也是要受法律的限制。
三、主管機關最多可以保障基本工資:
此案企業也不是沒有犯錯,除非去更動勞動契約的種類,否則就算是論件計酬,也是屬於僱傭契約的一種,因此基本工資是絕對受保障的範圍,這也是為什麼法院會判公司要補足基本工資之差額的原因。
四、如果公司有表示類似的訊息時,要特別的小心:
所以看倌們要特別的小心,這特別會在設計、廣告產業出現,業主會要求員工從原本的月薪轉變成論件計酬,記住一個原則,任何未經員工同意去做的更動,絕對是100%的違法,因此在沒有搞清楚相關狀況之前,不要答應,請記得找我、主管機關確認相關的細節,不用動氣、也不用慌張。
結語:
不好意思我休息了將近一個星期,其實真的就如同我星期六文章所說的,我在休整、尋找新的動力,在這個景氣不佳的氛圍中,我希望自己能提供更多的案例,用一種「服務、守護、分享」的態度傳達我對大家的關心,不論是企業、勞工,請抱持著信心與希望,我們會渡過的,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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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計件制的計薪方式,是否也該包含假日? 意思是說,例假日沒上班也該領到薪水,有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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