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勞動法令處理的一個原則就是彈性,部落格寫了一年,有常看我文章的看倌們就應該知道這是我強調的點,對我來說企業經營的突發狀況,無應是大是小,都會有潛在的爭議風險,因此今天這篇文章,我來點不一樣的,以員工食物中毒為主題,來分享如何處理的步驟,也就是所謂的危機處理。
案件內容:
公司員工中午都在員工餐廳用餐,到了下午,突然發現20幾名員工開始有上吐下洩的動作,身為公司的人資單位,應如何處理這一件案子?
一、就公司組織圖,將組員分組,迅速聯絡各部門主管確定人數:
第一件事不是馬上去現場指揮調度,而是要所準備再到現場「協助」處理,所以就公司的組織圖所分成的部門,讓底下的組員分組並在短時間內確定有食物中毒的員工有多少位。
二、清查公司方圓1公里內所有的小中大型醫療院所:
症狀有分程度,所以人資下場處理之前,應該先將公司方圓一公里內的醫療院所整理好,就所有員工的狀況,分批送至適合的院所,一定有人會問,為什麼不集中送醫院就好了呢?
三、叫救護車是否為理想的處理方式?
如果集體叫救護車,會有兩個狀況,一若是引起媒體報導,會有不必要的風波,公司的聲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另一個就是大型醫院急診室還有別的就診病患,如果將症狀輕微的人都送過去,會有浪費醫療資源的問題。
所以人資部門也應將交通方式提供出來,無論是私人開車載去、計程車搭程,如果不到嚴重程度,最好不用使用到救護車。
四、人員就診之後,全部以公假方式計算:
人員就診之後,最重要的就是告知員工或部門主管,所有人員都是公假,且醫療費用都由公司支付(當然團膳部門要向廠商討論理賠事宜),讓員工安心養病,並由人資部門統一辦理請假及醫療單據核銷的事務。
五、將處理的所有狀況向總經理報告:
我們在處理危機問題的時候,常會有一個迷思,到底是要先回報狀況?還是要先處理問題?以此案來說的話,由於狀況不嚴重,因此建議先由人資處理完後,再向總經理口頭、書面來報告即可,事由、過程、處理結果就是一個簡單的大綱,但記住是要處理至一定的進度再予以回報。
結語:
這是我第一次將心中危機處理的方式公開出來,很有意思吧,請大家給我一些意見,因為我發現到了現在,我每天都在處理別人的問題、滿足別人的需求…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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