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餐廳洗碗區環境非常的髒亂,蚊蟲孳生,要求老闆改善卻未見回應,我可以怎麼做?


沒錯,你們絕對沒有看錯,這是昨天晚上網友發訊給我的問題,並且附上現場的照片,而且地點就在台南,蚊子跟勞動法令也能扯上關係?這還真的不誇張,今天第一篇就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餐廳後方是洗碗區,平日人手不足,所以碗盤都堆積到一定的程度才會去洗,但天氣熱,且地點又靠排水溝,蚊蟲就開始多了起來,工作人員常有被叮咬的狀況,最近由於登革熱爆發,人員都開始擔心會被感染,多次向老闆反應都未獲結果,請問我如何處理?

一、雇主有責任維護勞工工作環境之安全:

勞動基準法第8條:

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之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措施,其中有關於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相關法律之規定。

這個就是雇主的責任與義務,以此案來看的話,因為工作環境的髒亂導致蚊蟲孳生,雇主的確要有明確的改善動作。

二、在環境上感染登革熱,是否為職業災害?

這是否為職業災害,我只能說是有機會被判定成職災,因為目前台南是登革熱的疫區,也就是說到處都有可能被蚊蟲叮咬,因此是否可以此環境做為判斷依據,我個人覺得要送至勞保局做認定才會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說明。

三、雇主如果不處理,到底可以用哪一條法令來處理?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3款:

契約所定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這就是業界俗稱的「開除老闆」,而且可以要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我個人建議員工們應趕快動作,因為誰也不敢說何時會感染上登革熱,以此逼迫雇主改善工作環境。

結語:

針對這個個案,我想以上的三點說明就可以解決目前這個問題了,我也是第一次遇上這種個案問題,沒有想到勞動法令可以深入到這個程度,今天的第一個個案說明,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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