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我懷孕了,但主管一直用言語來剌激我,想讓我知難而退,我該怎麼辦?


我是昨天接收到一位讀者的簡訊,說實在話,今天是要教懷孕的員工朋友打一場游擊戰,教各位如何自保及維護自身的權益,所以為了妳的孩子,請勇敢的為自身權益奮鬥,很多事情沒有完全的解決方案,但如果妳有心,我就可以幫助大家更多,今天第一篇來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員工自從懷孕之後,主管開始便對其工作開始東挑西挑,最可怕的就是精神上的壓迫,一方面提醒員工要小心工作,不然中年失業是很可怕的,另一方面就是對於工作內容多有責難,一個不小心就會被罵的狗血淋頭,讓這位員工心生退意,問我該如何處理?

一、主管精神虐待也是一種職業災害:

精神疾病納入勞保職災給付範圍,有以下三個要件:

1 勞工發病前6個月須有工作、投保勞保。
2 發病後向精神科醫生開立證明,證明疾病與工作的關聯性。
3 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勞保局將請3名醫生審核,必要時
   將派員訪查其工作場所及家庭。

所以想用這種方法逼退的主管、業主,請非常的小心,因為這是一個很大的觸法地雷,在這麼做之前,請先考量清楚。

二、去醫院開立證明之後,通知雇主要求調至較為輕易之工作:

所以請照上述的程序來做,很多員工會問,如果不過怎麼辦?重點來了,我就是要有這個紀錄,讓企業有個底,如果再這麼做的話,我們大家都知道,勞動局與勞保局其實在法令上是不同的體系,因此在案件認定上常常意見會有不同,藉此讓公司收手或改善。

再者請依勞動基準法第51條的規定向雇主申請調動: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如果企業仍不改變其態度,可以以此條向公司申請調職,如果主管不同意,可以將所有的資料備齊,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解,通常到這裡,其實某種程度就會讓步了。

三、主管如果要面談,要求錄音錄影:

期間如果主管或公司高層要約談,我建議各位一個方式,那就是要求錄音錄影,因為這對雙方都是最有約束力、保障的一個方式,如果有任何惡意的行為或做法,不論是勞方還是資方都會有一個基本的框架在,我通常都會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效果都還算不錯。

四、遇到任何的狀況都要以靜制動,不要慌亂:

言語傷不了人,通常都是「想像力」殺人,所以不用無限上綱放大心中的恐懼,無論在任何的時刻,都要保持冷靜,不用做情緒上的爭辦、但也請不用默默的承受,蒐證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有時間痛哭、崩潰的話,請花一些時間做有意義的事情。

結語:

我之所以後來沒有再回這位讀者的訊息,就是因為我看到她的無助、恐懼感,讓她想要趕快走人,我只能說一句話,如果妳看到文章的話,請記得一件事,權利只能自身去爭取,天底下沒有最簡便的方法,想要不付出就得到,那是不可能的,希望可以從今天這篇文章得到啟發,謝謝大家。



1 則留言:

  1. 我也遇到差不多的狀況,告知老板懷孕後,老板找我談,要我自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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