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

即時新聞分析:銀行被勞檢,97%未支付加班費,現在該怎麼做才會改善行員的勞動條件?


今天人在學校,準備教一天的課,所以文章只能用空檔的時間來寫,好久沒在校園中寫文章了,有一點點「文青」的感覺,哈哈,自我想像總是與現實是有所差距的,今天也是一樣採取隨寫隨傳的方式,因此時間軸上會有距,還請大家耐心等待一下下,謝謝各位。

銀行的勞動條是否合法?我想答案可以100%的肯定,但今天這篇文章是要探討如何逐步促進勞動條件合理化,請看清楚是合理化,不是合法化,因為有問題的法源,搞得每一個行業灰頭土臉,長久下去其實是不利於勞資雙方的,900萬的裁罰金額重點在於後續的如何改善,這才是討論的重點,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主題。

一、加班費申請制度的設置:

以前在代書事務所的時候,在送銀行貸款設定的案子時,曾看過晚上九點因為帳抓不出來,全員留在銀行的事情,我想這種事情應該是常常的發生,但應對於銀行業的特殊性,想要全部準時下班,實務程度上其實是有困難的,因此加班制度的建立及實行是一個先行的重點。

二、勞資會議的建立及召開:

但勞動條件要如何的建立,單憑資方的一句話,我想說服力是不夠的,因此勞資會議的建立及報備是接下來的重點,但我還沒有說完,為防勞資會議做假帳(實務上很多企業都是如此),是否行文至當地勞動主管機關請代表列席指導,我想是一個可以考量的做法,我曾經這麼做過,至少目前該企業的勞動環境是穩定的。

三、訂定雙方可以接受的「合理化勞動條件」:

這裡必須向勞動主管機關喊話一下,合法的勞動條件與合理的勞動條件是不同的,這也是目前最大的盲點,所謂的企業經營上的限制,我想主管機關心中是有數的,因此如果勞動主管機關可以先行讓勞資雙方溝通關於該行業勞動條件的建置,並加以報備、制度化的話,就可以避免目前紛亂的情形。

四、主管機關的限期改善要放在最後:

如果上述三項都有備足,但企業事後還是亂搞的話,這裡就必須搭配重罰的手段,我個人覺得目前的罰則實在是太輕,所以每每勞動檢查都有數上的成效,但實際上改善的進度卻是非常的緩慢,修法才會讓主管機關真正的有嚇阻力,但進場的時機點絕非是現行的方式,先小人後君子的方式才是有效的辦法。

結語:

這是我個人在觀察所得出的想法,其實多用溝通與協商才能補足目前法令體系不足的問題,如何協助雙方渡過這一關才是重點,也實際得多,與各位分享第一篇,我要來去上課了,待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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