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在職員工在人力銀行履歷是「開啟」的狀態,主管知情後要資遣該名員工,是否妥善可行?


昨天下午一位網友用私訊問我的問題,這在職場上其實是一種常見的現象,特別是最近股市一路下滑、經濟不景氣,很多員工在職場上都處在一種「騎驢找馬」狀態,因此關於類似的爭議案件,這幾年我也處理了不少件,今天便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一、員工在職,並不代他沒有尋找其他工作的權利:

忠誠度一定是企業會質疑的第一點,不過以此案來說,員工也是不夠精明,否則是可以設定「別讓現職單位看到其求職履歷」,可見這位仁兄心中至少沒有存著占公司便宜的想法,而經側面的了解,員工也向人資部門坦承是因為要有未來的打算才在近期開啟履歷,這是誰的錯?

我必須說員工在職,只要有忠誠的履行其職務,除非他是利用洽公的時間去面試,否則公司是不得要求員工關閉其履歷。

二、實務上我還沒有看過合約內容有限制員工將履歷開啟:

而在實務上我也還真的沒有看過有類似的規定,憲法第15條有保障人民的工作權,所以找工作本來就是員工的權利,除非員工有跟公司簽「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競業禁止條款」,且要有相對應比例的薪資(要是高薪,而非一般薪資待遇),這才有辦法限制員工,不然斷然的限制員工,是於法不合的。

三、主管要資遣員工依法有據嗎?

再者,員工如果沒有表示其打開履歷的意願時,公司是否得以不適任來資遣員工?我只能說以我之前的實務經驗,除非公司能證明員工的行為有實質損害到企業、且損害是要即時且嚴重的,不然這種資遣的方式,員工是得拒絕,企業必須要負舉證責任,別以為只要支付資遣費就可以打發員工,員工萬一拒絕被資遣的話,發生的爭議,企業未必可以全身而退,這是要注意的。

四、企業真的是單純的受害者?

企業的失望我可以體會,但在這個時候我會提醒一件事,員工為什麼要找新的工作?不外乎就是工作待或是職涯的未來發展性,員工的選擇某種程度可以反應出企業的一些問題,我的建議是該名主管是否應該靜下心來思考,為何員工會離開?我通常也會看這個部門是否異動率過高,如果是的話,那還只是員工的忠誠度問題嗎?這是一個值得探論的問題。

結語:

別用忠誠度來綁死員工,以前也許可以,但現在這種觀念似乎不太管用了,我不是說忠誠度不重要,我只是想提醒企業,忠誠度不是一個口號、更不是一種精神的像徵,忠誠度應該是要建立在「信任、溝通、福利」的基礎上,試問有多少企業有做到呢?事出必有因,不找出原因而就想用法律來解決,長遠對企業來講,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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