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4日 星期二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公司實驗設備被竊,竟要離職與在職員工分擔相關損失,是否合理?


這幾年也許真的是經濟不景氣的關係,我很多的客戶都被偷竊過,但這些職業的小偷,眼睛也算是很毒很毒,沒有高價值的是不會偷的,網友問的問題,讓我想起去年在內湖處理過的一件案子,那實在是很有意思,順便回應網友的問題,也將這個主題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公司是做檢驗的業務,所以在實驗室中,都是價值不菲的設備,隨便一台都要價幾十萬,有一天公司遭竊,貴重的設施全被一掃而空,損失高達700萬,公司報警之後,發現錄影設施竟沒有辦法找出犯案的人是誰?於是有一天,公司突然公告,因為公司遭竊,全體公司同仁都應該共體時艱,凡現在還在職、或即將要離職的同仁,每人都要負擔一定額度的賠償費用,員工氣急敗壞的找主管機關投訴,請問如何處理?

一、公司是否有實驗室使用相關的規範:

要裁罰員工,就要有根本的規範做基準,如果沒有的話,也是要經過勞資協商來增訂相關的規範,我看了這間公司的實驗室使用手冊,其實也是天下文章一大抄而來,其實沒有太大的實效性,因此要以此來要求員工,恐怕是非常的困難。

二、是否可以證明是員工沒有盡相關監督之責任而導致之損失:

企業主是否可以舉證公司遭竊是員工直接或間接造成的,比如說:密碼外洩、內神通外鬼等情況,如果企業無舉證的話,一沒有明確規範、二沒有員工是否有嫌疑的狀況下,怎麼能要求員工共同負擔公司之損失?反倒是監視系統及保全系統,才是業主要去追究的對象,找員工開刀,實在是不合理。

三、員工如何自救及主張權利?

找出公司相關的實驗室使用規範:

如我之前所說,將公司相關管理實驗室的使用規範找出來,如果沒有的話,到時在調解現場,也是主管機關會要求企業提供,如果提供出來,向員工索求賠償是會被打槍的。

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像這種非法扣薪的案子其實不少件,但只要抓住兩個重點:第一是公司損失與員工是否有直接或間接的關聯?第二是公司是否有相關的規範文件,請拿出來給主管機關當場認定。

很多人遇到這種狀況,都是陷入極大的恐懼、憤怒之中,我必須告訴各位,情況往往都是被情緒牽著走,所以記住保持冷靜,勞動法令雖然不是那麼的健全,但主管機關仍是站在弱勢員工這一方的,所以搜集證據、按規定申訴才是最佳的解決方法。

結語:

很多企業都會有這種怪怪的思維,每次都拿『共體時艱』來唬員工,如果是經濟環境不景氣,我還沒有話說,但這種非員工之過的遭竊事件也要算在勞工身上的話,是否真的太過份了?我處理的那一件不但讓員工不用出一毛錢,還連帶罰了這家企業,給他們一些警告,後來查出是保全人員內神通外鬼,至少還可以向保全公司求償,所以求償要找對人,別以為勞工就都是軟柿子,那是錯誤的概念,改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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