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 星期四
即時新聞分析:學習型與勞雇型的行政學習助理到底差在哪裡,一位大學生問我的問題!
昨天接到中部一所知名大學學生的來電,詢問我關於前一陣子學校大砍工讀生以節省勞健保費用、勞退成本的新聞,結果好巧不巧,昨天中正大學經濟系的一張公告,又再度引發大家的關注,今天的第二篇,我便以為主題,與各位分享我的心得!
這是昨天中正大學經濟系的公告,各位看完之後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感想,我只能說這真的是很不明智的一種做法,中正明明就有勞工相關科係的系所,怎麼公告之前不先諮詢一下呢?出這種公告只會讓人更加的反感罷了,十分的不聰明。
一、學習型與勞雇型的行政學習助理差在哪裡?
簡單來說好了,就是有錢與沒錢的分別,因為如果學校現在支付工資給學生,就會有勞健保、勞退的計算,這是避免不了的,學生天真的問我,我們是否可以自動放棄這個權利,只要錢就好?這是一個大家常問的問題,但…學校現在也不敢冒這個險,萬一被查獲的話,同學與學校,各位覺得受罰的是哪一個啊?學校絕對是眾矢之的,就法律面與社會形象來說,那會是一個雙輸的局面,因此情願什麼錢都不給,那才是最保險的做法。這張公告雖然很扯,但背後的原因應該是如我所說,沒選擇的選擇。
二、政府的善意反道成了校方與同學的惡夢:
勞動部的長官們、民意代表們,看見了嗎?現在孩子連工讀的機會都沒有了,還是那一句話,不請人不犯法吧?對照最近25歲~35歲的失業率,我真的很擔心會有多少在校生權益會因此受損,要知道一個月幾千塊對家境貧困的同學來說,那是一筆救命錢…現在政府過度干預的下場,結果就是連工作的機會都沒了。
三、這張公告的問題點不在於字眼,而在於背後的消積抵抗:
公告本身的文字雖然會有爭議,但我看到了學校消積抵抗的反應,這與目前大多企業做的不就是同一種事情嗎?我必須說當然在法律上業主必須要負擔所謂的法定成本,但如果沒有任何的彈性與配套,其實受害的還不是勞工?學生不也是一種勞工的形態嗎?主管機關還看不出來危機點在哪的話,我只能說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
結語:
最近台中地區的勞檢單位,開始用建議與輔導來取代罰責,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因為勸了不聽再重罰,其實效果會來的更佳,加強對話及溝通才是解決問前勞動議題的關鍵,別再整天做工會的美夢,對話都沒有,產生的後果就像中正大學的公告一樣…永遠的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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