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暑,狂吐不止,所以不好意思沒有辦法將文章上架給大家,非常抱歉,今天照常營業,這一篇很特殊,因為請假的方式還是大家都會有爭議的地方,正所謂『給你方便,你就當隨便』…這句話應該改成『給你用Line請假,你就認為什麼假都可以用Line請』,今天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也要提醒大家要十分的注意。
案件內容:
一位員工相繼用Line通訊軟體向公司申請了婚假、產假,而在之後的育嬰留停的時候,也是用相同的方式向公司申請,以為沒有問題,結果最後卻被連續曠職予以解僱,員工不服提出申訴,勞工局做出育嬰假要具備書面為解釋理由,且員工也提不出具體的時間點,因而判定申訴不成立。
一、企業如果有請假規則,請用公司制式的表格來申請:
我之前一直強調,如果公司有請假規則,一定要依上面的規範照樣申請,這才不會有任何的爭議,所有的看倌們一定要特別的注意,否則類似這種問題將會一直的發生。
二、企業讓員工用Line請假,實為『優於勞基法之規定』:
這是一個可以操作的方式,在勞動主管機關的眼中,就是優於勞動法令的規定,以實務見解來說,法院的判例都認為Line不可拿來請假,但勞工完全在狀況外,連時間點都沒有辦法記住,這讓勞動局實在是愛莫能助。
三、員工自己實在是狀況外,不能怪別人:
婚假、產假與育嬰留停其實是不同的概念,最大的差別,就是育嬰留停前面6個月的育嬰津貼是向國家請領,因此書面文件是必備的,企業方面已盡了通知、告知的義務,員工自行判定錯誤,因此被解僱,如果我是調解委員的話,應該也是無計可施喔!
四、請假程序、假別都要嚴格的規範,這是一種保護員工的方式:
人性化的管理當然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但也要讓對像清楚彈性與規範之間有何不同,此件員工明顯的在狀況外,除了自身的責任之外,也突顯出,員工對於公司規範認識的不足,所以別只想權利,其他的都一概不管,這個案件可以說是最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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