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即時新聞分析:從這事件可以看出來,爭議都來自於『不夠』!!
不好意思各位,從來沒有那麼晚上文章,只是前兩天突然中暑,然後身體不適,在家中睡了吃、吃了睡兩天之後,今天中午才能下床…所以不好意思,但為求達到與各位的承諾,我今天還是盡力的將兩篇文章放上架,與各位分享,希望大家能在休假之餘,繼續支持我的文章!
案件內容:
一名離職的勞動檢查員向媒體爆料,延長工作時間不說,加班費請領度只有3000元,剩下的都是強制補休,雖然勞動局有出面坦承不足,也有說會限期改善,但給大眾的觀感己大打折扣,很多網友問我的想法,我今天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一、勞動條件與法令標準其實沒有直接的關聯:
很多人都會說沒發加班費就是『血汗』,不知勞動局現在的局長心中做何感想?如果只會用勞團的語言來解讀這一件事情的話,就像孫友聯前輩在遠見專訪中所說的,勞團也未必全部合法,可見…勞動條件的健全與否,單用單一法令的標準來要求,是有實行上的困難,大家是否應該好好想想了呢?
二、別只看表象,爭議形成的原因才是我們要關心的:
所謂的短發加班費,當然公家機關的定額加班費是一個現象,但另一個不就代表人力不足嗎?而現行勞檢員人力並不是以公務體系招考,卻是以約用(臨時工)的形式招募人力,可見財政困難就是背後最終的原因,經費有限的狀況下,少發加班費是可以預見的,勞動政策與經濟、教育、國安都是息息相關的,但媒體、勞動局局長還是以數字補償來做解決的方法,在我看來,無疑是頭痛醫痛、腳痛醫痛罷了!
任何的爭議事項,背後一定有其成因,不過政府這種只顧開罰,不願查明事實的做事方式,只會落人口實,因為開罰了…並不代表勞動狀況有所改善、開罰了不代表勞工有所受益。
三、勞動局目前所遇到的狀況其實與企業是相同的:
有口難言、經費有限…勞動局的說法其實我是可以理解的,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以我朋友開的工廠來說,學徒將東西做壞了不會向學徒求償,但為節省成本…只好與員工協議將勞健保低報,但員工的勞健保費自付額、勞退,都由公司買單,後來員工投訴…還是被罰,請問這跟勞動局所遇到的現像不是一樣的嗎?如果還是用勞動法令的標準強制去拉勞動條件的話,我說真的,22K的兇手如果是企業,政府就是幫兇的那個角色!
四、勞動檢查的錯用,造成了兩邊的損傷:
最近關於勞動檢查的負面聲音還真的不少,先不論…勞檢員的個人行為,但勞動主管機關的角色是什麼?勞動主管機關如果不做溝通的橋梁?然後只會用法令…甚至用獎勵成立工會的方式來達成制度的建構,我只能說…勞資對話其實不困難,但政府的那一隻干預的手…卻讓所有的事物都變了調,請問一下,企業受損,勞工難道就有果子吃?如果局長位階還是用工會的角度來看待勞動政策,那麼只會引起一連串的連鎖效應,別把所有的錯誤都推往企業,政府才是最大的起因!
勞動檢查其實是一個很好用的媒介,所謂恩威必施,就會有所成效,但如果只是將有限的人力去做檢查…不但勞檢員吃不消,更會讓企業望之卻步…最後受傷的還是勞工朋友,這件事情背後的成因,還希望主管機關的首長們,可以好好想一想!
結語:
為什麼標是會用不夠這兩個字,因為溝通不夠、了解不夠,而非只是錢不夠,錯用勞檢角色,不止是發不出加班費那麼簡單而已,而是代表政府用查核代替了溝通、用開罰代替了限期改善…勞動檢查員不是那麼容易做的,所要受的訓練是要全面的,只要考進來,會寫公文就能幹勞檢員?我說你們真的是想的太簡單了,希望這一篇文章可以給大家不同的方向與思考,大家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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