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員工開啟勞健保資料,公司以侵犯公司機密為由,將員工調職降薪,是否合理?


這是我在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上看到的問題,覺得還蠻有意思的,其實很多爭議不在於員工違反了什麼,而在於公司沒有規範,等到有類似的狀況發生時,以『個人感覺』來認定員工違法,今天的這個案子就是這種狀況,我最近在設計一系列的課程大綱,一直在想,教什麼才是最實際有效的,今天的這個案例給了我很多的靈感,而我也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員工為公司行政人員,某一天在公司檔案中開了一個資料夾,裡面是員工勞健保的資料,老闆娘得知後,以員工觸碰公司內部機密資料為由,將員工調職並降薪3000元,員工非常的不理解,詢問這懲處是否合理?

一、所謂的懲處,是員工有違反公司『明文』的規則:

懲處是每間企業都會有的制度,前提是員工違反公司明文的規則,我建議先請企業提供是否有類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的條文以供參考,不過以我的經驗,企業通常是拿不出個具體的說明,記住,企業主不可以用感覺來處理此類的問題,很容易觸法。

二、所謂的機密資料,是必須明文說明並放在不易觸碰的位置:

再者,所謂的機密資料,怎麼會放在伺服器中的共享檔案中?機密的定意不就是一般人碰觸不到,且也有明文規範此資料為機密檔案不得碰觸等文字說明?企業一沒有規範、二沒有做資料區隔,員工誤觸才說資料是機密,實屬不合理之訴求。

三、所謂的侵犯,請問公司是否明文規定其內容:

侵犯機密?員工有對資料做什麼樣的使用?傳播?備份?如果都沒有的話,單以看了資料就說觸犯機密,實在是讓人難以信服,這三點是我在處理類似案件會提出的三個問題基準點,各位可以將這邏輯學習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四、所謂的調職降薪,依公司的哪一條規範:

最後所謂的調職、降薪…其實這就會是最大的罩門,所有的懲戒規定,其實不是適用全部的員工,必須應對員工的部門及職務,最重要的是年資,都要考量在內,這才是符合管理員工的懲戒規則,此案我也會請問企業的考量依據在哪?所受損害在哪?以我這幾年的實務經歷,企業的說明永遠不是不足且有違法的問題。

結語: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案例,企業是用『想像力』在懲處員工,這種案子其實被判敗訴的機率實在是很高,我建議企業真的要花時間好好就公司的書面規範做制訂,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了,才用編的方式來應對,這是無法說服勞動主管機關,更別論法院的法官了,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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