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每日安檢的時間,是否在工作時間範圍內,看看美國蘋果的這個爭議案件吧!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地點在美國的蘋果,2013年員工投訴公司的保全每天對於進出的員工進行『搜查包包』,不但有損員工的尊嚴,且浪費許多時間,看完這個案例,我不禁想到,如果在台灣的公司發生這種案例,該如何處理呢?

一、安檢條款是否有在勞動契約中載明:

眾所皆知,台灣很多科技業都有這種規範,我的客戶也列在其中,為什麼要有安檢的規定?原因在商業機密實在是太要命了,看看前年的htc案件,讓這間公司元氣大傷,所以安檢程序有其必要。

但我還是會建議在勞動契約中,載明於條款之中,讓員工第一時間了解企業的政策及方針,簽了勞動契約會比較保險。

二、安檢所花的時間是否屬於工作時間:

這問題發生在美國Amazond的案件之中,員工認為每天的安檢時間換算成時間成本,要求公司支付安檢所花費時間的費用,但後來被美國聯邦法院打了回票,認為安檢所花費的時間並不屬於員工的主要工作,而是相對於工作所產生的『附隨義務』,因此不計算在工作時之內。在國內的話,我個人在客戶端的建議,都會讓客戶提早讓員工去安檢,然後刷卡下班,其實說一句老實話,最後半個小時,以人性生理時鐘來看的話,專注力早就不在了,提早讓員工下班接受安檢不失為一種人性化的措施。

三、安檢程序應要有完整的作業流程:

至於安檢程序的話,我個人會很嚴格的界定出所有的狀況,然後建立清楚的反應、處理機制,各位不要覺得安檢工作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如果前面這一位有問題的話,後面的員工怎麼辦?是否要加派人力?這都是要事先安排清楚的,否則都會有爭議。

四、所花費的時間不宜超過下班時間太長:

有清楚的程序、人力,就可以抓出作業的時間,個人建議一個人不要花超過1分鐘,但這前置作業就在於企業內部的訓練及宣導,我客戶的員工在排隊前就已將包包清空,不但可以減少時間的浪費,也大大降低了爭議發生的機率。

結語:

很有意思的一個個案,但這就可以反應出公司管理是否健全?至少我現在實務經驗中還沒有碰過類似的案子,各位看倌們可以學起來,如果有問題的話,歡迎隨時私訊與我討論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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