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 星期二

即時新聞分析: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都是由善意所鋪成的!為什麼要等員工回任再發給年終獎金呢?


今天關於申請育嬰留停員工是否有年終獎金的文章,謝謝大家給了很多的討論與問題,其中一位網友問:是否等申請育嬰員工回任之後,再補發獎金,此措施是否適當?這讓我有了一些心得,想用短短的文章來與各位分享!

各位有看到這張圖吧,在法律的世界中,很多時候是一線天堂、一線地獄,我每天其實都在挑戰自己,越過難關,但不是每一次都會成功,法令的問題?當然不是,最大的關鍵往往都是在人身上。

我們在討論每一項勞動法令的結構 、問題、爭議時,別忘了,人性就是所有的源頭,搞定人遠比懂法條來的重要許多,我不是要教各位去『喬』事情,而是要建議各位,在做任何的決策前,請從人性面出發,我後來在問題下方,寫了以下的文字:


如果妳是這位員工,妳會謝謝公司嗎?什麼叫年終獎金,就是過年可以拿來用的獎金,菜要什麼時候才好吃?熱還是冷?各位心中也應該有答案了吧,不論這個措施是善意還是惡意,但只要讓員工感受度不佳,是否就有可能種下『勞資爭議』的種子了呢?

太多立意良善的政策到後來成為迫害勞工的劊子手了,我必須這麼說,如果要到年後再給,那不如不要給還比較好一點,省得大家這麼的糾結,搞到最後還用法律來解決,豈不荒唐。

我會這麼說,就是我曾經處理過類似的案子,各位人資看倌們,別小看員工問題,有時一把火燒起來,怎麼滅都不知道,我相信這個做法想要員工休完育嬰留停再回任,但…留人用這種方式,我相信任何的員工心中都會有一種不受尊重的感覺。

標題的開頭,是一位經濟學家所說的,我引用他的話來做結尾,任何的政策、方針,都需要以人性為基準點,所謂己所不欲,忽施於人,如果不用同理心來處理勞工問題的話,那麼所出來的結果只會是適得其反罷了,這一點還請大家切記。

我絕對沒有指責、批評網友的意思,各位來看我的文章,我非常的感謝,但我最怕各位『錯用』,因為那種殺傷力真的會很驚人,想想一間公司發生了類似的爭議案件,受害的難道只有當事人而已嗎?其他的員工難道不會有風險?語氣急了點,還請各位包涵,謝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