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

一面逼現任員工離職,但一面卻大量徵才,會有什麼後果?



最近某間知名企業被員工爆料,對於40歲以上的員工百般刁難、逼簽自願離職證明書、對於員工舊制退休金只給5成…種種的作為,都會讓現任員工受不了而離職,但我最近在網路上卻又看到這間公司大舉徵人的廣告,勞動主管機關目前只能從資遣通報來看數字,在沒有資遣通報的狀況下,主管機關該如何查核此間企業呢?小弟今天以此為主題,給他們一些建議:

一、勞工名冊可以查:

之前有說過,勞工名冊是員工的身份證,且企業是必須保存五年,用這個來看可以知道公司是否有針對到40歲以上的員工,因為不想負擔舊制退休金,惡意逼工,從這裡就可看出來,並進行裁罰。

二、勞舊退制帳戶可以查:

接下來更簡單了,直接查核勞工舊制退休金帳戶,新修的勞動基準法是可以對於金額不足的企業,限期補足,且可以連續得處罰,直至補足為止,這個是目前勞動主管機關所沒有去做的,可是說真的,這對惡質企業的殺傷力是最大的。

三、勞健保級距可以查:

一般來說,勞健保局與勞動主管機關是沒有連線的機制,但勞檢處卻是可以將案件傳給勞健保局,為什麼對這種惡質企業要客氣呢?與其每年去調逕調,不如大舉查核,將狀況改善過來,不但國庫有收入,且會讓企業得到警惕的效果,一舉數得,這才是有效的查核方式。

四、徵才廣告可以查:

如果公司上個月有30名員工離職,且都是資深的員工,時間持續了6個月,在這個期間還是大舉徵才,請問沒有問題嗎?主管機關是否可以跳過『資遣通報』的界限,主動出擊??且是否可以用就業服務來裁罰這些不肖企業,這是可以有操作的空間,長官們,快一點喔!

結語:

寫這一篇文章的原因在於,惡質的企業在台灣其實是有的,但不是多數,太多的企業是老老實實的經營、本本份份的耕耘,但就是因為你們這些壞企業,讓勞資雙方更加的對立,我想了想,才寫這一篇文章給各位看倌來參考參考,如果我是勞動主管機關的長官…一年可以增加很多的業績,且讓這些不肖企業嚐到苦果,更重要的是,可以幫助這些無助的勞工,陳部長您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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