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華航機師被調任至地勤,用調動五原則就可看出華航有無違法?


這是昨天一位網友在我的動態貼上的文章,我也答應她要用專文來分析及回應,這幾天有不少網友私訊給我討論這個案子,我說過會接受所有的指教,但希望大家理性,有人稱呼我為:『資方的走狗』,我也是一笑置之,因為還是那句話,我開部落格的原因是希望提供一些不同的看法與角度,我會為我的言行負責,但我對於網友無厘頭言論,只希望你們不要在別的網頁如此的發言,因為這是有法律後果的,至於要發動網軍封殺我的朋友們,我也只能說:『尊重各位的選擇』,在還沒有封殺前,我仍繼續寫我的文章。

一、調動五原則:

之前有寫過,但還是給大家復習一下,所謂的調動五原則:

1 基於企業經營之所必需
2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3 對於勞工薪資、福利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
4 調動工作及其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能夠勝任
5 調動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之協助

二、關於此案的分析:

我只能就我所看到的資料來分析一下,但我也看到了新聞,聽說下星期這五位機師就會復飛,官復原職,希望這件案子可以到此為止,大家都平平安安!!

基於企業經營之所必需:

這在華航的聲明稿中我看不出任何的必需,五位機長接受的是公司設立的課程,所以算是教育訓練,但這裡就有疑點了,如果是教育訓練的話,為什麼要調動?而且是與機師職務有段距離之『地勤人員』?除非華航能提出說明,否則這一點個人認為華航ㄠ很大!!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看看機師與公司簽署的合約就可以判定是否屬於違法,不過一般僱傭合約中,配合公司輪調是職務之所必需,幾乎每一家公司合約條款中都會有,所以此條爭議性不大。

對於勞工之薪資、福利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

據我所得知的消息,可以知道調為地勤,原來的加級就沒有了,那麼這就不是調動了,而是所謂的降職,降職的原因在哪?如果華航沒有辦法說明的話,那也是明顯的違法。

光是這三點,我想華航違法調動員工的情事很明顯,很多人會搞不清楚我的想法是什麼?簡單,以工會法的規範及勞基法的規範,這兩種結果是不同的,我只是針對不當勞動行為的認定提出我的質疑,因為華航工會、主管機關都沒有說明清楚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進度為何??但就勞動基準法的內容來看的話,華航己明顯的違法了。

結語:

各位要清楚一個概念,被調任的機長未必是全然的無辜,某種程度也可能是加害者,法律的精神在於判斷事實、找出事證,以還原真相,不要再用幾個新聞來混淆視聽,還是那句話,我只是提供幾個討論的方向,而非資方或勞方,事實這種二分法就是讓我們國家無法進步的原因,大家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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