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加班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這幾天有一位網友問我關於加班的問題,由於是服務業,有時要下班前,突然有人潮湧進來,他便無法準時下班,向公司申請加班費,公司會以沒有申請加班為由拒絕給付加班費,請問這合法嗎?

一、加班的認定:

在勞動基準法中,對於加班是用『延長工時』的字樣來做界定,所以只在是在應該下班的時間『維持一段時間』繼續從事工作的行為,那就是當然是加班的行為,也當然可以申請加班費。

二、加班的種類:

員工申請加班:

在這裡就要用到所謂的『加班申請單』,因為是員工自己向公司申請,所以必預檢附相關的證明,如果員工加班沒有檢附相關文件,加班行為便不成立,這一點要請大家記住。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

像剛剛那種案子,由於是服務業,基本上客戶的人潮根本不受控,可是如果當班主管沒有叫員工下班的話,那就是此種類的加班行為,而且不用檢附『加班申請單』,而是要由當班主管自行填寫相關證明文件,比如以前在飯店的時候,就是在交接本上面註記某幾名員工因什麼事情而延長下班時間,其中關於延長工作時間、事由都寫得很清楚,公司便以此來計算加班費。

三、主管莫濫用加班申請單:

加班制度的申請其實每一間公司並不會太相同,而且要看發動方是勞工還是雇主,針對客戶的行業別、工作形態,我都會設計勞工、資方的加班申請單表格,切莫拿著制式的表格來擋員工加班申請,此案我己經處理完畢,因為在勞動檢查的現場,這張表格是被勞檢員判定不合格且有漏洞之虞。

四、加班申請單中『加班事由、工作內容』最為重要:

在很多的爭議中,我都看過公司版本的加班申請單,裡面針對加班的事由及工作內容都沒有仔細的說明,如果遇到像我這種比較難搞的調解委員,通常會被我挑剔的破綻百出,所以加班事由、工作內容是加班申請單 、加班記錄中最重要的部份。

結語:

這個案子後來也是被我處理完畢,且公司要全部吐出員工加班的費用,我今天說的概念,常常會被遺漏,但在實務上的處理,太多的公司都是在這個地方被裁罰,這不可不注意。業主及主管也要注意,莫濫用加班申請表,別忘了,在勞動主管機關的眼中,公司才是要提供相關文件、說明的那一方,不要自己被文件害慘了都不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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