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年紀最小,罰的最重 - 別輕忽童工!


最近有兩位小姐妹很紅,左左與右右,代言、廣告、甚至連美國的脫口秀都有她們的身影,這也讓我想起之前不是有小小彬的事件嗎?原因就是拍電視劇結果連學校都沒有辦法上課,後來相關單位介入才使孩子有正常的教育,其實在世界各地,童工是最常使用的人力,便宜、好控管,說一句老實話,現在很多國際市場的大品牌,靠的都是童工,國際勞工組織的統計,直至今日,全世界登記有案的大約有二億童工,相對之下,台灣是幸福的,因為立法嚴格,甚至是有刑事責任,今天我先來介紹台灣關於童工的立法狀況,也分享我實際處理過的案件,以後我會再找時間來介紹世界童工的現況。

一、什麼是童工?

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1項:

15歲以上未滿16歲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最常發生在部份工時的孩子身上,我看過很多不公司就是沒在看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而中招,這很簡單,但常常會忽略掉。

但也有例外的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45條: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工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

請別指望中央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因為我還沒有遇過認定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前段國民中學畢業的話,主管機關要看的是國民中學畢業證書或高中一年級的學生證件,這是勞檢處一位資深勞動檢查員告訴我的,看倌們請將這一點記起來。

二、禁止從事繁重及危險性的工作: 

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2項:

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什麼叫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呢?有無認定的標準,其實是有的,我將在下列做介紹。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18歲之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1條:

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9條第2項所訂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9條:

雇主不得使未滿18歲者從事下列危險性及有害性工作:

1 坑內工作
2 處理爆炸性、易燃性等物質工作
3 鉛、汞、鉻、鉮、黃磷、氨氣、氰化氫、苯胺等有害物散布場所之工作
4 有害輻射散佈場所之工作
5 有害粉塵散佈場所之工作
6 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導裝置危險部份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上卸皮帶、繩索等工作
7 超過220伏特電力線銜接
8 已溶礦物或礦渣之處理
9 鍋爐之燒火及操作
10 鑿岩機及其他有振動之工作
11 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
12 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之運轉工作
13 動力捲揚機、動力運搬機及索道之運轉工作
14 橡膠化合物及合成樹脂滾輾工作
15 其它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我想很少人知道這認定標準,請各位記起來,因為在製造業有時真的會漏掉,嚴重的甚至會被停工,這後果是很嚴重的,不可不知!

三、工作時數之限制:

以前童星不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自102年11月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童星條款』後,將童星納入勞基法的保障範圍,未滿15歲者,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勞務取得報酬而未有僱傭關係者,準用童工保護規定,並增訂違規雇主罰則。

勞動基準法第47條:

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為什麼小小彬會被主管關調查的原因之一就是工作時間過長。

四、夜間工作之禁止:

勞動基準法第48條:

童工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小小彬中招的另一件事情就是這個工作時段,有時半夜都還在拍戲,怎麼有可能去學校上課呢?考慮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主管機關採嚴格的認定標準。

五、雇用童工應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文件:

勞動基準法第46條:

未滿16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這其實是有實行上的困難,不是文書困難,而是很多小孩都是自已簽名,父母並不知情,飯店業最常發生這種事情,麻煩的是人數過多,不好掌控,一旦發生職業災害,父母才得知,通常都會有很大的爭議。

六、嚴重的處罰:

勞動基準法第77條:

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科或倂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分享我客戶的實際案例,年底人手不夠,只好去找部份工時的人員,他們是婚訂業,一個場次就要300個人力,主管不查,結果遭到競爭對手的舉發,勞檢處找上門來,一找出資料,兩位學生根本就未滿16歲…想當然就是被移送,我下列的圖例給大家參考!!




這是勞工局在裁罰之後,將我客戶移送的移送書,各位不要開玩笑,因為真的沒有那麼好玩,切記切記!



身為人資,如果接到傳票,心中會有什麼樣的感覺呢?很多人對於勞動法令的想法就是罰罰錢而已,沒有什麼好擔心的,如果您的老闆、主管是這麼想的,請把這一篇拿給他瞧瞧,這可是實際的案件,一點都不誇張。

結語:

我國對於童工是採重罰的制度,我的客戶後來被判刑,雖然我們不像其他國家那麼的濫用童工,但公司如果有採用部份工時的人員,請記得一定要審核再審核,不然一旦出事情,那就不是罰金那麼的簡單而已。


1 則留言:

  1. 連續兩天上架了比較冷門的主題,呵呵呵,希望自已能在兩年之後就可以把這個部落格做成獨樹一格、範圍全面的專業平台,希望大家能繼續給我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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