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 星期三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醫院通用四週變形工時,但對於off day是否可以要求護理人員用特休來「消化」呢?


各位早安啊,昨天晚上的直播謝謝大家的支持,總算是順利的完成了,要把文字轉換成實際的教學,特別是線上的直播其實是一種不小的挑戰,我的簡報可以說是改了又改,直到昨天上線前兩個小時才確定版本,不為別的,只是希望可以透過簡單的分析與實作,讓大家可以理解一例一休的概念,但這只是一個開始,我的夢想是要將勞動法令、年金改革全部都可以表格圖像化,讓這複雜的法律「一看就懂」,這才有辦法實現我勞動平權的理想,下個月開始會每一週都會有直播,再請各位多多參與喔,感謝!

這一個問題其實是在昨天直播後網友提問的問題,但就如同我在直播中所帶出的「國文課」一樣,對於日子的性質定義要非常的清楚,正好也藉由這個問題來分享我的意見,我們開始吧!

案例內容:


網友問題內容

一、所謂的off day到底是什麼日啊?

所謂的off day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先來看看昨天國文課的內容,但我會做一些小小的改變,來看看吧:


四週變形工時的班表
例假日與休息日我就不多說了,但我針對免出勤日與off day會做一些說明,所謂的免出勤日,回到我昨天討論變形工時的時候所提到的基本概念:「把原先某工作日的時數分配到其他的工作日」,以此張班表為例,我是把2天的工作日時數平均分配到其他工作日,但先提醒一下,四週變形工時最多一天不可以超過10小時,不可無限上綱的使用,以免觸法,所以這個免出勤日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是一種「換休」的概念。

接下來是off day,我個人的認知是這樣的,因為醫院的醫護人員是輪班制,在人力吃緊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是超過原本上班的時數,那醫院在考量成本的考量下,就會用補休來代替加班費,因此這才有off day的產生,這個性質是「補休」。

二、「補休」跟「特休」有什麼關係?

講到這裡我想大家的概念應該是有清楚了吧,但我必須說補休是勞工在有加班行為及加班費請求權之後所做的選擇,因此早就有休息的權利,請問這跟特休有個什麼關係?

再者特休新修法之後的最大特色就在於勞工有主控權,所以院方不得擅自要求甚至是安排這種荒唐的戲碼,如果做了,那我只能說院方是違法中的違法,先是搞錯了補休與特休的關係、再者就是對於新修法後特休的概念不甚了解。

三、所謂補休不是只有「一比一」計算那麼簡單:

說到這裡我會提醒各位勞工,所謂的補休,只有在有加班行為發生的時候才會存在,因此對照以下的幾種日子加班,你還覺得所謂的「一比一」合理嗎?

. 工作日加班
. 休息日加班
. 例假日加班
. 休假日加班
. 特休假加班
. 補休日加班
. 換休日加班

我個人建議的方式其實很簡單,那就是最好用勞基法計算加班費的費率來換算補休日,我以休息日來說好了,你要勞工放棄加班費請求權,可是我們都知道休息日的前4個小時加班總合就等於6個小時的時薪了,你企業還好意思只給勞工「一比一」的補休喔?套一句沈以軒律師的話,你雇主也賺太多了吧?

四、院方應該要做的事情:

. 先分清楚以上的幾個概念
. 補休休不完即刻結算工資
. 特休只能建議,不可強制

不要以為四週變形工時是免死金牌,亂操作的下場就是被裁罰,這不是在開玩笑的,用特休來申請已有休息權利的補休,我還真沒聽過,這真的叫剝兩層皮啊!

結語:

謝謝網友提問的問題,其實也讓我思考了許多種可能性,希望我三月份直播上線的時候,可以給大家更多思考和討論的空間,期許我們可以越來越好,勞動法令現在已變成牙痛醫牙的近況,但…這真的有效嗎?我們大家都得好想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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