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日 星期四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員工在非排班時間強行進入餐廳服務,並會罵同仁走狗、漢奸,此類型員工該如何處理?


昨天晚上在抱兒子的時候,一位於餐飲業服務的讀者打電話問問題,讓我知道了這個有意思的案例,不過也看出了令人擔心的風險,特別是在服務業中,如果有員工言行開始有了異常,就要立馬趕緊處理,因為我三年前就曾經遇過,廚房師父疑似壓力過大,竟拿著刀子衝出廚房,揮刀砍傷用餐客戶及現場服務的同仁,那家餐廳後來也結束營業,可見這是一個不可以輕忽的狀況,今天我就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案件內容:

此位員工大約45歲左右,在公司服務了很久,都是做部份工時的工作,這一年多來,常常不顧問事先的現場排班,一切都以自身認定的班表出勤,且常在同仁的耳邊說:漢奸、走狗等具有攻擊性的語言,主管制止,同仁卻強辦是講給自己聽的,且其配偶常打電話去總公司投訴,搞得人心惶惶,問我如何處理?

一、不依班表安排到現場工作,要給薪資嗎?

如果事先是經過勞資雙方同意的班表,其實那就是一種勞動條件的成立,此案員工常不按表出勤,對於這一點,我想是可以不用計算薪資給她的,因為出勤之時段不在其工作時段,且是員工自行違反規定強行入現場服務,我的第一步,就是不用給薪。另外針對其亂改班表的事情,她該到班卻沒有到班的話,也是可以不用計算薪資,狠一點我就讓她整個月都做白功。

二、在同仁耳邊說一些人身攻墼的用語,是否可以懲處?

其實這種言語是要看當事人的感受度來做判斷,建議事業單位就可以進行錄音、錄影的搜證,足以證明其行為的頻繁度,並搭配公司的懲處規範加以懲戒,如果未有改善,是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款,予以解僱。

三、針對此種員工,我實務上的操作模式:

針對其自行上班、言語霸凌的行為開始進行依次懲處:

這裡所謂的依次懲處,這就是一般實務上操作最會有爭議的地方,我個人的方式是從申誡、警告 、小過、大過慢慢的累積,有一點大家要注意,此位員工在公司的年資已久,為何以前不處理,現在才要處理?這是主管機關會質疑的地方,因此一段時間的鋪陳與累積是必要的。

最重要的是時間序的排列要清楚,以證明公司是有給員工機會,但員工不願調整及執意為之的意思,這要讓主管機關清楚。

1~3個月過後如果沒有改善,就發函將其解僱:

理想的狀態是3個月,至少是一個合理的觀察期,但如果判定員工的狀況嚴重的話,是可以提前,但最少也要1個月的時間,將其資料證據整理完畢,直接發函解僱。

結語:

這種事情其實我最近也有聽聞,但重點不在於事後的處理,重點在於事前的風管控管,如果員工精神狀態大爆走,就會如我前述的餐廳一樣,不但有法律上的風險,更會有經營上的危機,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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