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即時新聞分析:如果是工作合約出問題,為何要找政治人物處理,這對勞資關係做了最壞的示範!


今天是平記錄及破記錄的一天,很開心走到這一個地方,第599篇我來寫關於這幾天吵翻天的新聞,我沒有特定的政治立場,因為民主就是各自表述的一種機制,選舉要到了,候選人想要爭取曝光度這也是一種正常的現象,不過這則新聞為什麼會引起我的注意甚至是評論,重點在於所有的焦點都被糢糊掉,我將我的看法寫出來與各位分享。

一、這三位小姐與Lamigo球團是什麼樣的合約?

我看了很多的新聞報導,很好奇的是為何沒有人去問問這三位小姐與球團的合約關係是哪一種類型?如果以勞資爭議的邏輯來看的話,合約關係是第一個判定的重點。

二、三位小姐拍公益的桌曆是否有違反合約的地方?

以我的認知做推斷,小姐與球團應該是屬於限定範圍的經紀合約,也就是說在一定的期間內,小姐是專屬球團,以代言人的形式出席各種宣傳、公關的活動,所以應該是要看合約內容之中是否有對於其他類型的活動有明確的限制與配套措施,否則很難去論斷誰是誰非。

三、如果是有爭議,怎麼沒有去相關的主管機關做申訴?

這三位小姐因為違約被罰到年底之前都不能用公開的活動,我覺得很奇怪的是如果有爭議的話,怎麼不去相關主管機關尋求協助?經紀公司在這中間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至少我知道主管機關沒有立案,出事不尋求法律協助,反而是請求政治人物?這個邏輯實在是讓我不解。

四、找政治人物真的有辦法解決掉問題嗎?

這是一個讓人覺得荒唐的概念,但我們的社會氛圍,很像只要找政治人物開個記者會就可以解決一切的問題,我對這新聞事件有意見的原因就在於此…這哪來的正義、公平?根根本本的就是一種操作,我只想問,有辦法解決問題嗎?

五、我真的不知道是誰被誰利用,但真是一個壞的示範:

看到這三位小姐工作滿檔,我當然是為她們高興,至少不會沒有收入,但看到同臺的政治人物被罵到爆,我真的在想,到底是誰被利用啊?

結語:

有接受過我義務協助、諮詢的人都會知道我有一個潛規則,那就是「心態要正確」,因為在勞資爭議的案件中,沒有全然的受害者、也沒有全然的加害者,不透明、不公開的心態只會讓案子無法解決,今天這三位小姐的心態是否有問題?我已提出了我的質疑點,但如果是為了操作而做的安排…我只能說妳們為全國勞工做了最差的示範。

2 則留言:

  1. 您好,文中看出您既已知悉渠等所簽應為經紀合約,則本件根本並非勞資爭議案件;蓋經紀合約於實務上多認係屬委任契約性質,其權利義務應依其合約內容定之,非屬主管機關得以置喙(是要他們找哪個主管機關?),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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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她們可以尋求法律服務,法服基金會~~~我並沒有限定勞動主管機關,重點是問了沒,而不是分析哪個機關,謝謝您的討論,這是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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