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員工接到國防部教召5日的公文,但部門主管卻要員工請特休來調動這5日的教召日,是否合理?


我人生最棒的部份就是待了一個非常特殊的單位,這個單位讓我終生不用被教召,除非發生重大國安事件,我才有重新披上軍裝的可能性,剛剛有網友發了私訊問我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意思,所以今天的第二篇文章,我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昨天的社工文章,謝謝大家的分享,但我也接到了幾通警告電話,叫我不要亂放話,否則小心被告…我在這做出回應,文章基本上是給公眾參閱,所以我是要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所以萬一我有不實的報導及胡亂的批評,經查證屬實,我願意負起相關的責任,但我絕不接受所謂的恐嚇,別以為幾通匿名電話就可以讓我退卻,我從不認為自己是正義之士,但該發聲的我還是會繼續下去,所以請不用再浪費電話錢來嚇我了,因為那是沒有用的,話說完了,我們開始今天的分享。

案件內容:

員工接到教召的公文,表示下週要有5日返回部隊,部門主管要員工先請特別休假,別用調移的方式,用假日上班來補回這5日的工作時間,員工發私訊問我是否合理?

一、教召合理的請假程續為何?

請拿著教召公文正本(正本才有效力),給公司人資部門,進行請假的程續,不要笨笨的什麼都沒說,時間到了就不見人影,等到回來時己經被曠職三日解僱了,我還真的有遇過這種狀況。更別用請事假、特休來抵教召受訓的日期,別那麼的天才。

二、教召是可以請什麼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台勞動二字第026844號函:

依兵役施行法第73條規定,職工與學生接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或國民兵徵訓,視為公假,此公假應包含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並應考量交通之便利性,核給公假。

看清楚喔,案件中利用特休來換教召日的方式是明顯違反法令的規範,應給予員工公假,但什麼叫公假?我們下面來討論討論。

三、公假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

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

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差在哪呢?就是薪資照給的概念,這一點很重要,不要傻傻的被牽著走喔。

四、所以主管逼迫員工用特休來換教召,是剝了員工兩層皮:

所以員工如果同意主管的做法,基本上是被剝削了兩層皮,怎麼說呢?公假5日的薪資、特休5日的使用權,加起來是10日的薪資,所以主管真的是很扯,可以用離譜的方式讓員工去申請,各位遇上這種狀況,要特別的小心!

結語:

權利要先懂,然後再做主張,每一個法律的爭議都有其成因及相關的要件,最重要的就是當事人每每都是在事後才發現被騙,這種案件其實不少,但重點就是希望大家每日的來這裡學習新知,沒錯,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概念,但有沒想過,如果簡單怎麼還會被騙呢?基礎要從學習中打好,不然花時間處理類似的案件,只是浪費時間與精神罷了,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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