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即時新聞分析:周校長,打工的確是增加學生的競爭力,但『免錢』的難道就會競爭力加倍嗎?
最近高中生有反課綱的議題、大學則有勞動權益的問題,今天早上看到一位網友分享了政大周校長的一封公開信,針對前一陣子全面減少校內兼任助理及工續生的事件做出解釋,如果把學校當做企業來看的話,其實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為法定成本大幅上揚,會造成經營上的困難,勞動部美其名推動的法案,但再一次就讓大家見識到一件事,政府單位多收了勞保、健保費用,但又再一次將勞資雙方推上了火線,但一如往常,只收費用不出面協調…真的是差勁!!但看了周校長的信,我也有一些感想想要與大家分享,今天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一、將打工定位成學習,難道勞健保的權益不是他們應該學習及關心的嗎?
我也在大學打過工,說真的,付出的心力與收入是不成正比的,如果校長將打工的過程定位成學習,是否該想想,孩子是否在勞動基準法的規範,早己具備『勞工』的身份?試想一想如果是您的孩子,做為父母的難不會希望他們有多一層保障嗎?我認同政府部門倉惶成案的粗糙,且會造成衝擊,但只以校方成本來做考量,是否立場過於偏頗?
二、身心障礙員工很多企業都沒有請足,請別危言聳聽吧:
關於究責的部份,老實話,很多企業在請身障員工上面都發生困難,因為很多工作對於身心障礙者都是具有危險性的,因此每一個月繳罰金是正常的現象,但您以此會讓學校被究責,以本人粗淺的實務經驗來看,請問究責的發生機率有多大呢?此言論實在是有些危言聳聽。
三、如果學生在工讀過程中受傷的話,其權益在哪?
有做過兼任助理、工讀的看倌們都會知道,有時候晚上做、半夜做、白天做、有時甚至是全天做,這是事實,說一句老實話,學校從以前用了多少的『廉價勞動力』?中間孩子如果受傷,有獲得應有的補助嗎?如果發生了通勤傷害,是否要獨負擔醫藥費用?也許貴校有相關的補助措施,但…也有可能沒有補助也說不定啊,因此在權益保障上面,我個人是站在孩子這一邊的。
四、成本的確會增加,但有必要一次大砍4000餘人次,手法未免太粗糙:
成本增加二億多,那是一個數字,我想也會是一個確切的數字,但學校使用人力是一個事實,那憑什麼去界定兼任助理、教學助理、工讀生不是勞工的身份呢?光以成本考量為出發點,連協商、定額減少都沒有做,就一次消除了4000人次的工讀機會,會不會太粗糙了啊?國立大學的補助比私立大學來得多,我還沒有見有私立大學有這種做法,會不會太急了啊?
結語:
打工的確是增加孩子們的學習與競爭力,但教導他們在努力工作之餘,合法合理的獲得報酬及權益,不也是教育的一環嗎?這封信我看了十遍,實在找不出理由贊同您的論述及主張,我可以理解政府將業主當提款機的思維,也知道成本很重,但周校長您如果有空的話,還希望看看後生晚輩的這一篇心得,我不一定對,但如果是您的孩子,您還會這麼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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