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 星期一

金管會荒腔走板的『勞動檢查』記者會透露出了什麼樣的訊息?


這兩天各要參加一場喜宴,所以人現在桃園的老家,昨天在跟亞都麗緻老同事同一桌的時候,討論了過去與現在工作上的不同,工作時間近年來一直被嚴格的認定及裁罰,當然可以確定是要保護勞工,但13年過去了,服務業的工作時數仍居高不下,這可以說明一件事,法令的規範與行業別的工作時數仍未取得一個平衡,所以金管會主委近日的言論與做法,其實就是透露出勞動法令的『不實用』。

一、雇主對於勞動法令早已築起一道高牆:

這就是我之前說的,長期將企業當提款機的下場,就會出現這種荒唐的戲碼,金管會的長官們難道會不知道實際的狀況?怎麼可能,這就是一種消極的對抗心態,在資方的心態中早就建起了那道高牆,長久下來,勞工的狀況令人憂心。

二、勞動檢查的作用是要提供可供檢討的依據,而非裁罰:


一直以來,勞動政策用裁罰取代了溝通與協調,裁罰的名單是落落長,所謂的限期改善只是另一種『裁罰方式』,但卻從來有想過何以企業要冒著被裁罰的風險鋌而走險呢?這才是勞動政策的核心,現在的勞動檢查所能發揮的能力絕不止是如此,主管機關該好好的想。

三、用雇主的團體來調查勞工的工作狀況是場鬧劇:

用公會來調查勞工的工作狀況怎麼會有說服力?但我們在幹譙之外,也要想想一件事,相對來說,勞動政策不也是一場鬧劇嗎?我想雇主也是被逼到一個不行才出此下策的吧?我們該好好的思考怎麼創立一個平臺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

基本上,公會調查的依據及基準是什麼?我以前在代書事務所的時候,曾經看過銀行抓帳的時候,最好是可以準時下班啦,根本是鬼扯蛋,看到都覺得好笑。

四、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勞動法令的實用性:

其實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實用性』,勞動法令不同於其他的法令制度,同時存在著勞資雙方,但以現在的傾斜趨勢來看,我不敢說資方是完全的受害者,但針對勞方卻陷入無法可管的狀況,主管機關只能一直強調『勞資協議』…這種天龍國的思維,其實是充滿著風險,再如此下去,金管會的鬧劇將只是一個開始。

五、『夜間突擊』勞檢制度應該上路:

說到這裡,如果勞動檢查員補足的話,不如來一招夜間檢查的方式,因為要抓超時加班,當然是要晚上的時候才行,所以如何找出惡質企業、找出改善的契機,也許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結語:

這種戲碼我想將來應該是越來越多,但語重心長的想說一句,我們也許都應該思考『實用性』是否比『適法性』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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