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引起了我的興趣,當我看到學生寄這則新聞給我的時候,我不禁有股害怕的感覺,終於擔心的事情要發生了,但也更加深了我要繼續寫下去的動機,還是那一句話,法條只是一個規範,但更為重要的是…概念,昨天與一位心靈大師在聊天時,他提醒了我一句話:在現在的社會已有太多的憤世忌俗,我們該做的是要覺察,而非批判,我會將這句話的精神放入部落格中,持續的為大家服務,謝謝!!
一、履歷的確會有歧視上的問題:
的確,我也處理過類似的問題,這幾年的經驗,可以讓我列出幾項給大家參考:
1、未來有沒有懷孕的計劃?
2、家裡有沒有拜觀世音?
3、您覺得馬英九總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4、父母的教育程度到哪?
5、在校成績如何?
說一句老實話,我可以理解為什麼目前的勞動主管機關會這麼急迫,因為就業歧視的情況是很嚴重的,我在下方放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新聞稿,各位看完後,心中應該會有一個驚嘆號!原來我們家的履歷表也是犯了就業歧視啊!!
二、將履歷列入勞動檢查是否有效?
有就業歧視的事實,難道就代表企業都是故意為之的嗎?其實不是,我國的企業類型大都是中小企業為主,太多的老闆都是從白手起家,所以都是人情、個人魅力來經營管理公司,對於法令面的認知是不足的,所以這十年的期間,勞資爭議便開始多了起來。
所以雇主對於法令認識的不足才是勞資爭議的主因,雖然勞動檢查是目前主管機關唯一能夠對企業產生牽制力的方式,但是否用強制的方式來推動?我想是十分值得討論的。
再來,全國10萬家企業,比例過低的勞檢員是否可以產生效果?各位可以去想想。
三、其實質的傷殺力會在什麼地方?
歧視是一種主觀的意識、感覺,如果強制裁罰的方式,那麼會收到一個效果,履歷上的確都不會再出現有爭議性的用語 、文用,但心中的『敵視』卻會是無限的上升,會有更多的求職者因此而受害。
所以找工作的難度的更高、工作流動率也會更高,一張簡單的履歷表是沒有辦法讓公司充份了解求職者的能力與背景,所以更大的爭議也會隨之發生,這對企業找人、勞工找工作…是全然的損傷。
四、真正有效的做法為何?
教育永遠比裁罰來的有效,是否該導入『企業人資來勞動部受訓』的制度,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應廣邀部門資深承辦、實務法律工作者、法官來做一個實務意見的整合平台,讓企業可以知道主管機關的標準在哪?同樣也可以讓主管機關了解企的困難在哪?這才是一個可行的方向,如果強用法令來審視及裁罰,被歧視的難道只有勞工?企業不也被歧視了嗎?長此以往,對勞工的就業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