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即時新聞分析:上廁所時間算是工作時間嗎?



這個問題是今天早上看到的新聞,當然也有網友來信詢問這個問題,各位可以看一下新聞稿,裡面沒有引用任何的勞動法令,從頭到尾是以『人口販運防治法』來處理,所以我們今天討論的問題是…上廁所是否算在工作時間內?

一、工作應以成果來計算,而非花的工作時間:

我現在就可以說,上廁所的時間的確不算是工作的時間,翻遍所有勞動法令的規範,我找不到任何有關的說明或規範,若以工作時間的法律定義來看的話,那就是要與工作相關所花的時間,那才叫做工作時間,因此上廁所的時間如果雇主有心操作的話,基本上勞動主管機關也是無話可說!!

但如果以企業管理的角度來看,工作最重要的不是計算花費的時間,而是要看成果才對,我的客戶常說一句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那也有疲勞』這句話其實就點出了國內很多企業都在意員工所花的時間,卻不是在看員工工作的品質,這也難怪過勞的現象如此的盛行,因此這種問題的起點應該在企業經營者對於考核依據的訂定、工作品質的要求,要重新的思考。

二、企業想省小錢,但卻花了大錢,值得嗎?

在這個新聞稿中,對像是外勞,但如果我是勞動主管機關的話,應該就要大舉查核了,因為一家公司如果都敢這麼操作的話,我想本國勞工的權益應該也是好不到哪裡,所以企業主的做法,省了小錢,但卻會換來『災難性』的查核,有沒有看過勞檢處來之後,勞保局、健保局接著上門,尤其是後面兩個單位,你找任何的大律師、會計師來,都是一樣的結果,所以企業這麼做,值得嗎?一年省500萬,但後續的傷害,尤其是商譽,應該不止這個錢吧,是否應該重新思考一下呢?

三、企業如此的操作,政府不用負責嗎?

聽說立院已決決定跳過行政院,直接要通過『全面週休二日』法案,如此的選舉操作,只會讓企業更加的將成本轉嫁給勞工,以後這種事情將會越來越多,這些立法委員,都是為了政治生命在做事,但用如此粗糙的方式,將會激起更大的風波而己,這絕非是勞工之福!!

結語:

昨天與一位醫師朋友吃飯,他去聽了蔡英文主席的演講,她肯定健保局『補充保費』的措施,認為這對國庫是一大幫助,我聽完,當下就覺得悲哀,一位總統的候選人,對於勞工政策還是如此的不了解,甚至是不想了解的時候,以後不論立法是誰多數,我看勞工永遠還是在最底層,這是我們想要的嗎?勞工朋友們,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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