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什麼叫假承攬,真傭僱,我來說給大家聽聽!
前幾天的新聞,關於國營業企業將兩種勞動契約『混搭』的做法,現在引起勞動主管機關的注意,要加以調查,網友問我如何分辦,其實在之前的文章我就有寫過,但今天我用較白話的方式(開始寫的時候,常常會陷入法律人的迷思,以為專業就是要引經據典,sorry),讓大家來判別,減少被人牽著走的機率。
一、只要有投保勞健保就是僱傭合約:
如果公司有為員工投保勞健保,不用再問下去了,那就是僱傭合約,會有人問團保算嗎?不好意思,團保也是根據勞保身份而設計,因此只要確定這一件事情就是僱傭合約。
二、有打卡記錄就是僱傭合約:
以法律用語叫『服從雇主的指揮命令』,所以以這間國營企業的作業型態,不可能叫工讀生不用打卡吧?光用這個現象就可以判斷員工合約的型態。
三、勞動承攬公司就是派遣公司:
不用講那麼繞口的用詞,那就是派遣公司,本來是沒有什麼問題,但…將原先正式員工予以轉調的方式,讓派遣公司接手,請問一下,勞健保不用移轉嗎?職災責任不用移轉嗎?這種操作方式己明顯侵害到部份工時員工的工作權利了,國營企業的主管還有臉出來說此是承攬非僱傭,真的很丟人,勞動主管機關該好好的查一下囉!
四、為什要這麼操作?
媒體是說資遣費,這的確是事實,但更重要的是勞健保及6%的費用,因為每年調漲的結果,會讓投保單位想要大量轉移風險及成本,這與國家的政策有關,這種變形近乎變態的做法,政府機關要正視啊。
結語:
勞動政策可以用成語『牽一髮動全身』來形容,勞動部應要看出目前業界的一片慘況,這幾個月我義務處理被惡性裁員 、逼調單位…有的沒的大約快50件了,其中不乏大企業、大品牌,為什麼?政策讓企業跳腳的話,受害的就會是勞工了,長官們,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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